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妻子)与被告一(丈夫)系夫妻关系。丈夫与被告二(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合计达4.215.577.53元。妻子发现后,向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一将夫妻共同财产4.215.577.53元赠与被告二的行为无效;2.判令被告二返还上述全部款项;3.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二返还原告320万元。其中200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前支付,余款120万元于2023年5月30日前付清,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二、其余事项(未列明但已了结)。调解书明确告知:未履行将面临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高额追回320万元:原告主张的赠与总额为421万余元,最终追回320万元,返还比例约76%,在证据可能不完全充分的情况下取得了极佳结果。
调解一次性解决:避免漫长诉讼及举证困难(如部分款项性质争议),快速达成协议,分两期支付,降低执行风险。
强制措施警示:调解书载明不履行将面临限制消费、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后果,增强履约保障。
第三者个人返还:直接判令第三者返还,不涉及丈夫与妻子的内部追偿,简化了财产追索路径。
三、余艳芬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余艳芬律师代理原告(妻子),在丈夫婚外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复杂纠纷中,精准锁定赠与事实及金额,通过调解为当事人追回320万元高额款项。她以诉讼施压,促使第三者在庭前同意分期返还,避免了证据不足及诉讼周期长的风险。余律师还确保调解书载明强制执行警示条款,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债权实现。
四、案件结果
裁判法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果:
被告二(第三者)返还原告320万元,分两期支付:200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前,120万元于2023年5月30日前;
未履行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