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未婚男子)的父母委托被告(同村村民)帮忙介绍结婚对象。被告表示需要支付介绍费用。2025年2月,被告带第三人(被介绍女子)从外地来到原告处。原告与第三人短暂相处后表示满意,并按被告要求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方式支付介绍费共计15万元(其中2万元由原告母亲代转)。第三人短暂逗留数日后,因不愿仓促结婚而离开,并将原告及父母微信拉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介绍费,被告拒绝。原告遂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返还15万元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被告未到庭应诉。第三人陈述:被告仅称介绍男朋友(不急于结婚),第三人对款项往来不知情,也未收到钱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提供婚介服务过程中,未充分评估双方感情基础,未能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反而利用原告急于寻找佳偶的心理收取高额介绍费,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告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考虑到被告陪同第三人前来必然产生一定费用,且原告自身也存在对第三人缺乏了解即支付高额费用的过错,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14万元,并赔偿保全费损失1185元。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婚介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法院认定被告收取高额介绍费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应返还财产。
全额追回大部分介绍费:原告主张15万元,法院判决返还14万元,返还比例达93%,仅扣除合理费用及原告自身过错部分。
保全措施成功: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存款15万元,为判决执行提供了保障。
诉讼费及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650元,被告负担1540元;保全费1270元,被告赔偿1185元。
三、余艳芬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余艳芬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告账户,确保后续执行。她精准援引《民法典》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主张被告收取高额婚介费的行为无效,应返还全部款项。法院最终采纳其核心观点,判决返还14万元,并为原告争取到保全费损失赔偿。余律师以高效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追回绝大部分损失。
四、案件结果
裁判法院: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介绍费140.000元;
被告赔偿原告保全费损失1.185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0元,原告负担110元,被告负担1.5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