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与被告系同村邻居,双方房屋相邻而建,原告房屋位于被告房屋右侧。被告门口地面铺设高度高于原告家门口地面,未设置合理的地面坡度及排水设施,导致被告房屋雨水管排出的雨水及生活污水落到其门口地面后,因地势影响无法正常排出,顺势流向原告家门口地面。长期积水给原告及家人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还可能因积水浸泡对原告房屋地基、门口地面造成损坏,影响房屋安全,同时积水易滋生蚊虫、产生异味,影响原告居住环境及身心健康。原告要求被告采取整改措施(调整地面坡度、增设排水设施)解决污水、雨水倒灌问题,但协商无果,遂向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整改、消除排水障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于2026年7月31日前在其房屋门前地面(靠近原告房屋一侧)建造高度高于10厘米、不高于15厘米的挡水条;二、原告于同日补偿被告建造挡水条费用100元;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负担。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核心诉求获得支持:法院确认被告需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建造挡水条)解决排水倒灌问题,原告的相邻排水权益得到保障。
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原告仅需补偿100元建造费用,以极小代价实现了排除妨碍的目的。
调解结案,避免诉讼对抗:双方达成可执行的明确方案,一次性解决长期邻里矛盾。
三、余艳芬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余艳芬律师代理原告(受积水困扰的邻居),通过诉讼促成被告建造挡水条,彻底解决了雨水、污水倒灌问题。她精准把握相邻关系纠纷中“排除妨碍”的请求权基础,以调解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到明确的物理隔离方案,且原告仅需象征性补偿100元。余律师以低成本、高效率的代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居住安宁和房屋安全。
四、案件结果
裁判法院: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果:
被告于2026年7月31日前在自家门前靠近原告一侧建造高于10厘米、不高于15厘米的挡水条;
原告于同日补偿被告建造费用1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