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财物价值达三千五百元的盗窃刑事案件,当事人因临时起意窃取两轮电动车、自行车,案发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续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依法可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实刑。当事人委托王正兵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二、办案经过
王正兵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梳理全案证据:
1. 梳理案件事实,确认当事人系初犯、偶犯,临时起意作案,主观恶性小;
2. 指导当事人主动联系被害人协商退赔,促成经济赔偿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3. 庭审中从当事人坦白认罪、全额退赃获谅解、认罪认罚、少数民族、初犯偶犯等多维度展开辩护,提出免予主刑的辩护意见,虽该意见未被采纳,但全力争取从轻量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人大部分从轻辩护意见,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罚金 2000 元,当事人无需收监羁押,成功实现缓刑从轻处理。
四、办案心得
1. 盗窃类刑事案件,退赃谅解是从轻量刑关键,辩护律师尽早介入可高效促成和解;
2. 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需系统梳理并在庭审充分举证说理;
3. 少数民族身份、临时起意等情理辩护内容可辅助法院酌定从轻,即便无法免除主刑,也能大幅降低实刑风险。
五、适用场景
适用于盗窃、侵占等财产类刑事犯罪,当事人涉案数额刚达定罪标准、具备退赔谅解空间、初犯偶犯的刑事案件辩护。
六、服务指引
遭遇盗窃类刑事立案被拘留、移送起诉时,可及时委托王正兵律师介入,律师可协助对接被害人协商赔偿、梳理从轻量刑情节、出庭辩护,最大限度争取缓刑、从轻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