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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一房两卖商品房系列胜诉案,多套房屋虚假担保网签全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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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现(眉山)律...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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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十套房屋、十余起关联诉讼案情高度同源,仅房号、付款金额存在差异。张海霞律师统一归集全套核心证据,区分“借贷担保组证据”与“真实购房组证据”两大板块,制作统一证据模板与代理逻辑,批量完成多案证据整理、文书起草,大幅降低当事人维权时间成本,同时保证每起案件事实说理标准统一,实现类案同判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本地房产开发企业为筹措资金,向自然人出借大额借款,为担保债务,开发商将小区十套住宅统一网签备案至出借人名下,同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到期未还款则房屋直接归出借人所有,属于典型以房屋买卖名义设立流质担保。后续开发商正常对外销售上述十套房屋,多名普通购房者分别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足额支付首付款、分期购房款,形成批量“一房两卖”系列纠纷

出借人持网签备案合同主张房屋归其所有,拒绝配合注销备案,导致数十名真实购房者无法办理网签、交房、不动产权证。多名购房者分批委托张海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全流程诉讼,系列案件统一存在三大核心争议:1、开发商与出借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真实买卖还是借款担保;2、借款到期后双方结算抵债协议是否有效、能否转化真实购房关系;3、在先担保网签备案是否具备物权优先效力,是否应当注销。

对方出借人全程抗辩:借款本息已转为购房款,双方成立合法房屋买卖关系,网签在先应当优先履行,不同意注销备案。张海霞律师统一梳理全系列案件证据,形成标准化代理思路,区分真实购房业主与借贷担保方法律关系,批量完成一审立案、庭审、二审上诉代理,全部系列案件一、二审均全面胜诉,法院统一认定担保性质买卖合同无效,判令注销对应房屋网签备案,保障全体购房者正常收房办证权利。

二、案件结果(系列统一裁判标准)

1. 确认各真实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办证义务;

2. 认定开发商与出借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通谋虚伪担保行为,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3. 判令出借人于判决限期内,配合房管部门注销案涉房屋虚假网签备案登记;

4. 全部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开发商、出借人共同承担;

5. 统一明确商品房网签备案仅为行政管理公示,不产生物权效力,不能对抗真实购房消费者合法债权。

三、律师价值(张海霞律师批量处理一房两卖系列案,统一裁判思路,全部二审维持胜诉)

1. 批量梳理系列案件完整证据,标准化搭建统一事实论证体系

十套房屋、十余起关联诉讼案情高度同源,仅房号、付款金额存在差异。张海霞律师统一归集全套核心证据:开发商借款协议、转账流水、担保网签备案材料、抵债结算协议、各业主购房合同、转账付款凭证、小区销售公示材料,区分“借贷担保组证据”与“真实购房组证据”两大板块,制作统一证据模板与代理逻辑,批量完成多案证据整理、文书起草,大幅降低当事人维权时间成本,同时保证每起案件事实说理标准统一,实现类案同判。

2. 穿透式认定通谋虚伪行为,击破对方“以债转房”核心抗辩

出借人二审统一主张借款结算后债务转为购房款,成立合法买卖关系。张海霞律师精准结合两份借款协议、资金往来流水、抵债协议签署时间进行分层抗辩:抵债协议签署于借款期限届满前,协议直接约定无力偿还则房屋归出借人,符合法律禁止流押条款;双方全程无真实房屋交付、房屋价格公允磋商、实际入住行为,网签仅作为融资担保手段,双方不存在购房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民法总则》规定通谋虚伪民事行为,对应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该核心观点被多起案件合议庭全部采纳。

3. 厘清网签备案法律性质,否定担保备案优先效力

对方全程以在先网签备案为由主张权利优先,张海霞律师系统梳理商品房预售备案制度法律属性,向一、二审法院释明:网签仅行政公示手段,不发生物权设立、变动效力,不能对抗已支付房款、正常购房消费者的合法债权;即便备案在前,基于担保合同无效,对应备案登记失去合法基础,依法应当注销,统一解决系列案件权利冲突核心争议点。

4. 预判对方二审全部抗辩理由,成套制定分层应诉方案

系列案件二审对方上诉观点完全一致:借贷转买卖、网签优先、不属于流押契约。张海霞律师提前归纳三类上诉抗辩,准备成套法律依据、同类裁判参考、事实反驳逻辑,每起二审庭审说理框架统一,针对对方提交的新借条、资金凭证等补充证据逐一质证,区分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与公司担保借款边界,否定对方补充证据证明力,所有上诉理由均被中院逐一驳回。

5. 区分批量案件共性与个案差异,兼顾统一标准与个案细节

系列案底层法律关系一致,但各业主付款时间、付款金额、购房合同签署节点各有不同。张海霞律师在统一代理思路基础上,逐案核对每套房屋付款流水、合同条款、交房约定,针对个案细微差异调整诉讼请求与庭审补充说理,既保证十案裁判口径统一,又不遗漏单个购房者合法债权,无任何一案出现事实认定疏漏。

6. 全程统筹一审立案、合并二审庭审,批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该批案件法院合并二审开庭审理,张海霞律师统一对接法院沟通开庭安排,批量起草民事起诉状、代理词、上诉状、质证意见全套法律文书,多名购房者仅需少量配合提交基础材料,无需分别多次往返法院;同时统一向法院释明批量民生案件妥善处理的社会价值,助力法院形成统一示范判决,同类后续纠纷可参照本案裁判标准化解。

7. 精准适用新旧担保、民事法律规定,形成类案典型裁判逻辑

案件审理横跨民法典施行前,张海霞律师精准援引《民法总则》通谋虚伪表示、《物权法》禁止流押、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多重法条,区分让与担保与真实房屋买卖的裁判边界,梳理完整法律适用逻辑,多起二审判决书均完整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该批系列判决成为本地开发商融资网签一房两卖类典型参考案例。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形,可第一时间联系张海霞律师:

1. 开发商因借款融资,将已售房屋网签备案给债权人,出现批量一房两卖;

2. 出借人持在先担保网签合同,起诉主张房屋所有权、拒绝注销备案;

3. 开发商与债权人签订借款抵债协议,主张借款转为购房款对抗真实购房者;

4. 多套房屋、多名业主形成同类型系列房产纠纷,需要批量诉讼代理;

5. 购房后房屋被他人担保网签,无法办理网签、交房、不动产证。

张海霞律师擅长批量商品房一房两卖、让与担保网签系列民生房产案件,精通通谋虚伪合同、流押条款、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裁判规则,可批量梳理同类案件证据、统一诉讼思路,统筹一、二审全流程代理,通过示范类案判决一次性解决多名购房者办证、交房障碍,完整保护普通消费者购房物权期待权益。


  • 2019-06-01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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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霞律师现为四川发现(眉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自2018年执业至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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