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组织卖淫罪,通过毛夏婷律师辩护,经检察院审理后 不予起诉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毛夏婷律师 在线
北京德和衡(海口)...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概述如下:

被不起诉人:黄**


案件情况:

- 黄**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年12月9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

- 20**年1月15日,被取保候审。

- 20**年6月14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

- 毛夏婷律师,北京XX律师。


案件经过:

-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侦查终结,并于20**年6月13日将黄**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移送起诉至本院。

- 本院受理后,在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和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二次。

- 足疗店店长王**等人涉嫌组织技师以提供按摩为由变相提供性服务。

- 犯罪嫌疑人指认和审讯情况表明,****亭养生会所的实际控制人为任定保,并有具体的组织架构和收费标准。

- 20**年12月8日,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海口市龙华区**路***亭足疗店抓获了黄**等人。

- 公安机关从黄**处扣押了若干个人物品。


不起诉决定理由:

- 经审查和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对黄**决定不起诉。

  • 1970-01-01
  • 被告
  • 不起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毛夏婷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毛夏婷律师
5.0分热情执业:4年
毛夏婷律师
14601202****2722 执业认证
  • 北京德和衡(海口)律...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10层
曾就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期间担任云南省农业厅、云南联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
  • 199 0767 1810
  • 1990767181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