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财产分割调解案例
审理法院:某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为甲X,被告为乙某,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两辆机动车,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就离婚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由张彩琴律师承办,全程参与案件处理、调解沟通等相关工作。双方争议核心集中在婚内共同所有车辆的权属划分以及车辆剩余贷款的承担问题,其余离婚相关事宜双方无重大争议。
办案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律师张彩琴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核实案涉两辆车辆的购置时间、登记信息、市场价值及贷款剩余金额、还款主体等关键事实,明确车辆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庭审及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充分厘清双方财产权益,结合车辆实际使用情况、价值差异、贷款还款现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沟通,耐心向双方释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主持及律师协调下,双方自愿放弃争议,达成一致调解意向。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调解内容予以确认。具体结果为:牌号为宁DXXX的爵轿车一辆,市场价值5万元,归原告甲X所有;牌号为宁DXXX的东风XX越野车一辆,市场价值10万元,归被告乙某所有,该车辆剩余未偿还贷款由被告乙某自行承担偿还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裁判理由:本次调解结果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合法权益。同时,财产分割方案结合案涉财产价值、使用情况合理划分,债务承担与财产归属相匹配,符合公平原则及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