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B驾驶机动车与A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B承担事故全部责任,A无责任。事故发生后,A伤情严重,急需住院治疗。B及其家属出于人道主义及履行法定救助义务,陆续向A支付了25万元用于垫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后A就部分未获赔偿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B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向A支付了保险赔偿款。该赔偿款项中已经包含了B此前垫付的25万元医疗费用——即保险公司在计算理赔金额时,已将B垫付的费用作为理赔基数进行了追加赔偿。A因此获得了保险公司足额的赔偿后,却以“仍需继续治疗”为由,拒绝向B返还其先行垫付的25万元。B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天津程树钰律师代理此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本应属于自己的垫付款。
(二)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程树钰律师第一时间约见B,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她仔细审阅了B向A支付垫付款的转账凭证、双方沟通记录、A起诉保险公司的判决书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明细等证据,确认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极为清晰——A在保险公司处已经获得了包含B垫付款在内的全额赔偿,A继续持有该款项已构成不当得利。
然而,程律师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最大风险不在于能否胜诉,而在于款项能否顺利执行到位。保险公司虽然已判决赔偿,但理赔款项尚未实际划转至A账户。若A在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后将款项转移或挥霍,B即便获得胜诉判决,也将面临执行不能的困境。
针对这一关键风险,程律师果断采取了“起诉与保全同步”的诉讼策略。她在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的同时,立即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冻结A名下的银行账户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尤其针对A即将收到的保险公司理赔款。保全申请获法院批准后,A的收款账户被依法冻结。
庭审中,程律师向法庭清晰呈现了B垫付25万元、保险公司已将该款项纳入理赔范围并判决赔偿、A拒绝返还的完整事实链条,并援引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论证A继续持有该款项已无合法依据,应当予以返还。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程树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A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足额赔偿后,继续占有B垫付的25万元医疗费已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因程律师在起诉时已同步申请财产保全,A账户中的款项被依法冻结。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将冻结款项划转至B账户,B顺利拿回了全部垫付款25万元。案件圆满解决,B对程树钰律师精准的风险预判和果断的保全策略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律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垫付款追偿纠纷,其特殊之处在于事实清晰但面临执行风险。B基于人道主义为伤者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理赔后伤者却拒绝返还垫付款,垫付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程树钰律师在办案中深刻体会到,一是垫付款追偿的本质是不当得利返还纠纷,伤者在已获得保险公司足额赔偿后,继续占有垫付款已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二是事实清晰不等于回款有保障,即便证据充分、胜券在握,若被告在收到赔款后转移资产,判决将沦为一纸空文;三是财产保全是防止“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有效手段,在起诉时同步申请保全,能够锁定被告资产,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四是时间窗口至关重要,保险公司虽已判决但未打款,正是申请保全的最佳时机——款项进入被告账户即被冻结,避免了后续执行的困难与拖延;五是垫付款追偿需要积极及时,现实中很多垫付方因顾及情面或怕麻烦而放弃追偿,结果只能自担损失,法律不会保护怠于行使权利的人。
法律不会辜负善良者的付出,但善良也需要用法律来保护。程树钰律师以敏锐的风险意识、果断的保全策略和扎实的庭审能力,帮助B在垫付款追偿纠纷中快速、全额拿回25万元。本案的成功再次印证:面对事实清晰但执行困难的垫付款纠纷,选择一位既懂法律、更懂执行的律师,是当事人避免“好人吃亏”的最大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