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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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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丽婷律师 在线
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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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律师梳理土地审批核心证据,同时又将土地鉴定报告予以排除,提交专业不起诉法律意见,成功促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免于刑事追诉,不留案底。

案件详情

审理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张X,系两家企业管理人员,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委托阎丽婷律师担任辩护人。

办案经过

阎丽婷律师阅卷重点围绕土地转租合同、国土临时用地批复等关键书证,梳理案件核心抗辩点:据以定案的《土地测绘报告存在重大瑕疵涉案土地有合法临时审批手续,不满足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要件;律师遂向检察院提交书面不起诉法律意见,完整举证用地审批材料,论证本案不具备刑事追责条件。

案件结果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采纳阎丽婷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裁判理由:涉案土地已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临时使用批复,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X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张X起诉,当事人无刑事犯罪记录。


  • 1970-01-01
  • 犯罪嫌疑人
  •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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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丽婷律师 211本科法学专业,从事法律职业多年。 2013年—2019年在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先后获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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