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纠纷:每月赡养费翻倍,阜新刘莹律师代理老人,法院支持提高赡养标准
案情简介
原告系五名子女的父亲,早年经法院判决每名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50元。后老人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入住敬老院,日常还需持续服药,物价上涨、养老及医疗支出增加,原有赡养标准不足以覆盖基本生活开销。老人起诉五名子女,请求将每人每月赡养费提升至100元,按月支付,全部诉讼费用由子女承担。五名子女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与庭审,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办案经过
阜新刘莹律师作为老年原告委托代理人出庭,提交过往赡养费生效判决书、村委会出具生活状况证明两份核心证据,完整佐证老人无劳动能力、敬老院居住、常年服药、现有赡养费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客观事实。结合《民法典》赡养相关法律规定,阐述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生活、医疗开支上涨属于合理增加赡养费的法定情形,完整论证调高赡养标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子女赡养义务不可免除,支持原告增付赡养费诉求,判决自2022年1月起五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每年12月30日一次性结清全年费用,案件受理费50元全部由五名子女共同承担,老人提高赡养费的诉求全部胜诉。
律师核心价值
提交生效判决与村委会证明,依据民法典赡养规定,成功将单人月赡养费从50元提升至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