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一、案件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案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原告:监理服务单位
被告:工程建设单位
二、案件事实
2022 年原告与被告签署《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案涉项目监理工作。原告依约开展监理工作,于 2024 年履行完毕合同项下全部监理义务,但被告拖欠监理服务费拒不支付。经协商催收无果后,原告准备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起诉前期我方检索核查被告名下财产线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成功查封价值与案涉欠款数额相当的被告财产。2025 年原告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起诉,要求被告付清全部监理款项。
三、处理结果
因被告财产被法院保全,迫于司法压力,被告主动与原告协商和解,足额付清全部监理欠款;款项结清之后原告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当事人纠纷彻底解决。
四、办案要点总结
- 1、诉讼前期财产保全是本案胜诉关键,起诉前提前摸排被告资产,立案同步保全,直接打破债务方拖延付款的侥幸心理;
- 2、证据基础扎实:监理合同、履职资料、完工证明齐全,原告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债权依据充分;
- 3、纠纷高效化解:通过司法施压促成被告全额付款,无需走完庭审、判决、强制执行漫长流程,快速实现回款目标,节约诉讼时间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