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由王婷律师全权代理原告 A(文体书店个体工商户),全程负责证据固定、损失核算、立案保全、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流程法律服务。
(一)案件起因
原告 A 经营线下文体书店商铺,被告 B 系楼上健身房个体工商户,二者商铺上下相邻。2025 年 10 月,被告 B 经营场地内壁挂炉热水器爆裂漏水,大量积水渗漏至楼下原告书店,造成店内书籍文具、收银设备、木质货架、电路设施大面积泡水受损。漏水事故发生后,原告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方工作人员现场清点受损财物,双方共同核对损失明细并签署书面损失清单,被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全部受损品类、对应金额。
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告以货物有外包装不影响二次销售、营业损失、房租人工等诉求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原告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
(二)案件经过
1.事故证据固定与损失梳理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留存漏水现场视频、照片,整理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损失核对清单、商铺租赁合同、收银销售流水、物业费缴费凭证等全套材料,逐项分类核算货物、设备、房租物业、停业利润、人工工资、电路维修等全部损失金额。
2.立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后续难以执行,律师协助原告整理保全材料,立案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出保全费用 258.94 元,锁定被告名下可供执行财产。
3.被告当庭提出抗辩
庭审中,被告健身房到庭答辩,主张泡水货物存在外包装,不产生实质损失,原告主张的停业营业损失、人工工资、物业房租等费用无依据,不应得到支持;健身房经营者被告 B 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举证、质证、答辩权利。
4.律师当庭完整举证驳斥对方抗辩
代理律师当庭提交漏水现场视频、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损失清单、签字现场录像、商铺租赁协议、经营销售记录等完整证据链,重点说明:损失清单由被告在职经理、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签字,属于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被告健身房承担;清单中被告已自行确认营业额、人工、房租损失,其当庭抗辩与事发后书面确认行为自相矛盾,不应被法院采信。同时针对电路、灯具损坏、停业利润计算标准逐一举证说明各项损失的合理性。
(三)案件审理基础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健身房未妥善管护店内热水器设备,漏水造成原告商铺受损,存在全部过错;双方共同签署的损失清单真实有效,能够作为损失认定依据;原告因漏水停业两日,产生货物、设备、租金、停业利润、人工工资等实际损失,电路因泡水短路受损属实,灯具损坏无充分证据佐证。
二、案件总结
1.物资损失全额支持:判令两被告共同赔付货物损失 17124.5 元、设备物品损失 3644 元、房租物业费损失 466.7 元;
2.停业相关损失全部获赔:支持原告主张的营业损失加人工工资合计 2058.82 元;
3.电路维修费用酌情支持:法院认定电路泡水受损事实,判令被告赔偿电路修复费用 200 元,灯具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4.维权成本由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 258.94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5.责任主体认定:健身房个体户与其经营者共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驳回单独针对经营者的额外诉讼请求;
6.诉讼费用分担: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原告仅承担少量费用;
7.逾期惩罚条款: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8.其他诉求驳回:原告诉请更换灯具 600 元无书面证据,法院予以驳回。
三、律师价值
1. 事发阶段指导取证,搭建完整胜诉证据链
漏水事故发生后,多数商户不懂得留存侵权证据,极易出现事后无凭证维权难问题。律师提前指导当事人拍摄漏水全过程视频、全程录制双方清点损失签字画面,固定被告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损失的关键视听证据;同步收集商铺租赁合同、每日销售流水、物业缴费记录,区分货物、设备、租金、人工、停业利润五大类损失,逐项匹配对应证据,彻底化解被告 “损失无依据” 的抗辩空间,为案件胜诉打下核心基础。
2. 精准核算全部损失项目,最大化当事人索赔金额
律师细致拆解漏水带来的直接、间接损失,不仅核算泡水货物、收银设备等直观财产损失,还主动梳理停业期间产生的固定房租、物业费、员工人工成本、停业净利润损失,严格按照商铺租赁单价、门店历史销售数据、本地行业薪资标准计算损失金额,所有计算逻辑清晰、数据可核查,最终除灯具费用外,其余全部损失主张均被法院采纳,充分弥补原告实际经济损失。
3. 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提前保障后续执行回款
考虑到个体工商户存在财产转移风险,律师在立案环节同步起草保全申请书、准备保全担保材料,一次性完成立案 + 保全两道程序,及时冻结被告相应财产,避免被告在诉讼期间处置资产,从根源杜绝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保障判决款项顺利收回。
4. 庭审针对性击破对方全部抗辩,说服法官采信全部诉求
被告当庭全盘否认多项间接损失,律师围绕双方签字的损失清单、现场录像两大核心证据展开辩论,明确被告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属于职务行为,书面确认效力高于当庭口头抗辩;同时结合民法典财产侵权相关规定,论证停业利润、租金、人工均属于侵权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应当由过错方全额赔偿,逻辑完整、证据充分,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
5. 厘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连带责任,锁定双重偿债主体
律师在诉讼中明确主张健身房个体户与其经营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二者共同赔付全部款项,形成双重偿债主体,大幅提升后续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债权实现。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商铺上下楼、相邻经营,因楼上水管、热水器漏水造成门店货物、设备损毁;
2.侵权方现场确认损失后事后反悔,拒绝赔付货物、停业、租金等各类损失;
3.商铺因漏水、渗水被迫停业,产生货物损失、设备维修费、房租物业费、员工工资、停业利润多重损失;
4.侵权主体为个体工商户,不确定能否一并起诉经营者共同担责;
5.遭遇财产侵权,担心对方转移资产,需要同步办理财产保全;
6.手头仅有聊天记录、现场视频,缺少书面损失凭证,不知道如何固定证据维权。
服务指引
如果您是门店、商铺经营者,遭遇楼上漏水、相邻商户侵权造成财产损毁,对方拒不赔偿、压低赔付金额,不清楚损失如何主张、证据如何留存、能否起诉经营者、如何申请保全,均可联系我所咨询财产损害赔偿专项法律服务。
我们可提供现场取证指导、损失金额专业核算、诉讼保全办理、立案材料起草、庭审全程代理、强制执行跟进一站式法律服务,帮助受损商户完整主张各项财产损失,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