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游玩摔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律师代理当事人全额获赔各项损失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前往某旅游开发公司运营的景区游玩过程中意外受伤,本次纠纷属于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当事人为维权,提出完整赔偿诉求,主张各项损失合计 99465.31 元,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八大类项目;案件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景区公司委托代理人线上参与庭审,案涉保险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当事人委托陈继文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二、办案经过
- 诉前完整取证,固定侵权全部事实陈继文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归集证据材料:景区受伤现场记录、完整医疗票据、住院病案、护理凭证、伤情司法鉴定意见书、误工收入证明、交通及鉴定费用票据,逐项核算每一笔赔偿项目金额,形成完整损失证据链。
- 梳理法律逻辑,明确各方责任划分律师依据《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相关条款,主张景区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合理安全防护、警示义务,对当事人摔伤损害后果存在全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追加承保景区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主张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 庭审逐项举证,完整主张全部赔偿项目庭审中保险公司缺席放弃抗辩,律师当庭逐一出示全部损失证据,分项论证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依据与合理性,清晰阐述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事实,完整主张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三、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陈继文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令景区公司及承保保险公司向当事人足额赔付全部主张的各项损失合计 99465.31 元,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诉求项目;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景区方承担,当事人因受伤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得到弥补。
四、律师价值
- 分项精细化核算损失,足额主张全部赔偿项目人身损害案件赔偿项目繁杂,律师逐项梳理医疗、误工、护理、鉴定、精神损害等多类损失,规范整理对应凭证,确保每一笔费用均有证据支撑,最终实现当事人主张的全部赔偿金额全额获支持,无任何项目被法院扣减。
- 精准适用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则,锁定景区全责针对景区经营场所侵权案件,准确区分经营者与游客的责任边界,充分举证景区防护、警示措施缺失的过错,说服法院认定景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避免当事人自行分担损失。
- 追加保险公司共同担责,保障赔偿款项顺利兑现律师主动追加景区责任险承保公司作为第三人,打通保险赔付渠道,避免胜诉后景区无履行能力、款项难以执行的风险,从源头保障当事人拿到足额赔偿款。
- 应对保险公司缺席庭审,完整保全当事人胜诉权益保险公司拒不到庭放弃抗辩,律师独立完成全套举证、法庭说理工作,完整还原案件事实与损失依据,在对方无抗辩的情况下,实现全部诉讼请求胜诉,为景区人身损害类案件提供成熟代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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