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公寓消防改造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施工方主张合同内尾款、增项工程款、开票税费、维权律师费四项诉求,被告建设企业存在结清书面凭证、增项无公司盖章两大核心抗辩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孙少强律师全程代理【被告某建设公司】应诉抗辩。
【原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公寓消防管网改造施工合同,约定固定总价包工包料,明确付款节点、竣工结算流程,项目完工后双方办理全部款项对账,原告向被告出具正式款项结清书面证明,载明案涉施工合同项下全部工程款已全部付清,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后原告单方提交无被告公司盖章、仅项目个人签字的增项结算单据,另行起诉主张合同尾款几千元、增项工程款、开票税费、维权律师费四项诉求,合计几万余元。
原告起诉理由为:被告仅支付大部分合同款,剩余尾款未结清,施工过程存在口头增项工程,应当额外支付增项款项,同时由被告承担发票税费、本次诉讼律师费。被告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原告持有个人签字无公司授权单据、双方存在正式结清证明,若抗辩不当将承担几万余元款项,遂委托孙少强律师担任一审应诉全权代理人,核心代理目标:全面驳回原告全部四项诉讼请求。
接受委托后,孙少强律师系统性梳理全套抗辩证据与法律逻辑:第一,调取施工合同、银行全部付款流水、原告盖章款项结清原件,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合同内全部款项已付清,不存在未结尾款;第二,梳理项目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授权文件,证明签字人员无对外确认增项工程的公司授权,无公司盖章单据不产生合同效力;第三,检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民法典合同编,明确税费、律师费无合同约定情况下,均不属于被告法定承担范围;第四,预判原告庭审将主张口头增项、工作人员表见代理,提前准备同类生效判例、证据反驳材料;第五,梳理普通程序庭审分层抗辩逻辑,依次针对尾款、增项、税费、律师费四大诉求逐一驳斥。
庭审过程中,原告当庭提交施工照片、个人签字增项单、律师费发票作为主要证据,坚持四项诉求全部应当支持。孙少强律师依次出示结清证明、完整付款流水、人员授权文件,分层发表完整抗辩代理意见:一是原告出具盖章结清书,合同内所有款项全部结清,尾款诉求无事实依据;二是增项单据无公司盖章、签字人员无工程结算授权,口头增项无书面变更合同,不应支持;三是合同未约定税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该两项诉求无合同、法律支撑,全部应当驳回,完整证据链条直接击破原告全部举证逻辑。
二、案件总结
本案原告持有单方施工材料、个人签字单据,四项诉求合计几万余元,举证具备一定迷惑性,若抗辩不力被告将承担大额款项支付义务。孙少强律师精准抓住原告盖章结清证明、增项单据无公司授权两大核心抗辩证据,逐条反驳原告四项全部诉讼请求,法理与书证完整结合。法院全部采纳孙少强律师抗辩代理观点,作出判决:全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无需支付任何工程款、税费、律师费,应诉抗辩完全胜诉,企业几万余元经济风险彻底消除。
三、律师价值
核心抗辩证据精准挖掘:第一时间锁定原告出具的正式结清书面凭证,该文书为本案决定性抗辩书证,直接从根源否定合同尾款全部诉求,一举击破原告基础主张。
商事授权规则专业运用:精准区分项目普通工作人员与法定结算授权人员效力差异,论证无公司盖章、无授权签字单据不产生工程价款约束力,完全否定增项工程款诉求。
诉求分层逐条抗辩:针对尾款、增项、税费、律师费四项不同诉求,分别对应书证、法条、判例分层驳斥,逻辑清晰,法庭快速识别原告诉求全部缺乏依据。
企业风控同步输出:案件办结后同步向建设企业出具工程结算、增项变更文书标准化模板,告知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方可确认增量,规避后续同类纠纷。
庭审高效应诉:完整梳理全套抗辩材料,无需被告多次出庭,全程由孙少强律师独立完成质证、辩论,大幅节约企业法务、负责人时间成本。
四、适用场景
消防、土建、配套小型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持个人签字单据另行主张增项工程款的建设企业;
双方已签署工程款结清书面证明,施工方再次起诉索要尾款、各类附加费用的工程甲方;
对方主张税费、律师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但施工合同无相关约定的应诉当事人;
项目工作人员无对外结算授权,施工方以个人签字单据主张额外款项的商事纠纷;
建筑企业遭遇工程重复起诉,需要专业商事律师全程应诉、全面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