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A、B二人系事故遇难者C的父母,共同委托内蒙古义德律师事务所王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肇事方及其监护人主张死亡赔偿相关权益。
20XX 年X 月 X 日,时年 X 周岁的甲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中学门前路段与 X周岁的C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受伤、两车受损。C因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等伤情,经医院 ICU 抢救 4 天后无效死亡,家属为此支付了全部抢救医疗费用。
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C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甲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且被告方对部分赔偿项目存在异议,二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王迪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按责任比例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二、律师代理核心工作
王迪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事故责任认定、损失核定、责任承担主体三大核心,
高效推进代理工作:
损失明细精准核算:全面梳理医疗费票据、诊疗记录、死亡证明等材料,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定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确保索赔主张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责任规则明确论证:针对未成年人侵权的特殊主体,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厘清赔付顺序与责任边界;
抗辩主张有效应对:针对被告方提出的不认可部分赔偿项目、家庭经济困难等抗辩,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进行专业回应,同时坚守次要责任 30% 的赔付比例底线,保障原告核心权益。
三、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采信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确定被告方按照 30% 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核定原告方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 XXX.93 元,按照 30% 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为 332639 元。
法院同时认定,因C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对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结合抢救期间未进食的客观情况,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D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二原告因C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 332639 元;
上述赔偿费用可先从未成年被告甲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被告D支付;
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方负担。
四、律师办案核心价值
本案系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致死的典型案件,受害人家属既承受丧亲之痛,又面临赔偿规则不清、责任主体特殊、赔付能力存疑等多重维权难点。
王迪律师秉持专业与同理心,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梳理索赔路径,精准核定损失范围,有效锁定赔偿责任主体,在对方主张经济困难、拒赔多项费用的情况下,为家属争取到法定范围内的最大限度赔偿,推动案件快速审结,以专业能力为困境中的家属筑牢权益保障,切实维护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索赔纠纷;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侵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向其监护人主张赔偿责任的纠纷;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就责任比例、赔偿项目存在争议的损害赔偿纠纷;
赔偿义务人以经济困难为由拒赔、拖延赔付,需通过诉讼固定债权的索赔案件。
服务指引
赔偿评估咨询:携带事故认定书、诊疗记录、费用票据等材料咨询,律师对赔偿项目、赔付金额、责任比例出具专业评估意见;
全流程诉讼代理:提供证据整理、立案起诉、庭审应诉、调解协商、执行跟进全流程服务,减轻家属事务性负担;
责任主体追责:针对未成年人侵权、无保险赔付等特殊情形,精准锁定全部赔偿责任主体,保障判决具备可执行性;
索赔方案优化:结合案件事实与责任划分,制定最优索赔方案,在法律框架内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场景总结
交通事故致死案件涉及法律规则繁杂,未成年人侵权案件更存在责任主体特殊、赔付能力不确定等维权难点。专业律师介入能够高效梳理损失、固定核心证据、明确追责路径,帮助当事人在困境中依法主张权益,保障赔偿款项依法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