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纠纷多重抵账,梳理三方债权抵消逻辑,当事人无需承担49w车款
案例专长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三方以物抵债法律关系、债务转移认定、发回重审案件代理、调解文书效力抗辩、夫妻共同债务区分、复杂债权链条梳理
代理方向
两名二手车买方(夫妻共同被告)委托代理人张丽丽律师
判决结果
法院完整采纳全部抗辩观点,驳回原告主张492000元购车款及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一、案情内容
夫妻二人承接建材砂石供应业务,第三方建材公司欠付我方砂石货款,三方协商以越野车辆抵偿492000元债务,另行约定剩余8万尾款。后车辆登记人起诉,主张夫妻二人全额支付58万购车款,一审曾支持原告诉求,上诉后中院发回重审。原告无视三方抵账协议,主张49万余元未付。我代理夫妻被告,调取砂石供货合同、抵车协议、永宁法院调解笔录等全套证据,证明49万属于三方债务抵消,无需另行支付,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要钱诉求。
二、律师价值
本案诉讼流程曲折,一审判决对我方当事人不利,案件被二审发回重审,原告手握二手车协议、过户记录,诉求近50万大额款项,若抗辩不成立,夫妻二人需承担数十万给付义务,维权压力极大。接受委托后我搭建完整证据与法律抗辩体系。
第一,梳理完整三方债权链条,调取建材砂石采购合同、《顶车协议》,清晰证明第三方欠付我方砂石货款,三方一致同意以涉案车辆抵492000元债务,该笔款项构成合法债务转移,原告无权重复主张。
第二,调取永宁法院生效调解笔录作为核心定案证据,笔录中原、被告双方已明确认可492000元通过三方抵账方式抵扣,仅剩余8万元尾款达成还款方案,原告起诉时故意回避该关键调解事实。
第三,精准适用《民法典》债务转移相关法条,区分买卖主合同与三方抵账附属约定,论证49万抵账款已完成债权债务抵消,我方仅负有8万尾款支付义务,原告诉求基础不成立。
第四,庭审层层拆解原告证据漏洞:原告仅提交二手车协议,未出示抵账、调解相关佐证,无法证明49万未结清;同时厘清车辆原始来源、过户背景,驳斥“不存在真实交易”等片面陈述。法院全盘采信我方代理意见,全部驳回原告本金、利息诉讼,为当事人免除近50万元给付责任。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客户可联系张丽丽律师
车辆、货物买卖夹杂第三方抵账、债权抵消,被重复起诉要钱;
案件一审不利,二审发回重审,急需专业律师重审抗辩;
存在多份合同、调解文书,各方债权关系复杂难以厘清;
夫妻共同购车/抵账,对方起诉夫妻二人共同还款;
对方无视三方抵账协议,单独依据买卖协议全额主张货款。
四、张丽丽律师服务内容
全面调取买卖合同、抵账协议、法院调解笔录全套关联证据;
梳理多层债权抵账链条,区分债务转移与普通买卖付款义务;
针对一审不利判决制定重审全套应诉、抗辩方案;
依据民法典债权、合同法条撰写完整重审代理词;
庭审逐条反驳原告诉讼逻辑,指出证据缺失、事实片面问题;
区分抵账抵消款项与应付尾款,剥离大额给付责任;
判决后释X上诉权利,梳理同类债权纠纷风险防范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