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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案,法院认定借贷关系并判令两担保人全额连带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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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鸿昊律师 在线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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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精准区分投资与借贷法律关系,完整梳理转账、结算、担保全套证据,逐一击破对方主体不适格、胁迫签字、费用不予承担等多重抗辩。规范核算合法本息,促成法院全额支持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判令两名自然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前办理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资产,兼顾债权合法性与执行保障,高效维护出借人资金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基础信息

1. 判决法院: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 判决时间:2025年6月16日

3. 代理律师:杨鸿昊(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4. 代理方:原告(出借人)

二、案件详情

本案系典型“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文化科技公司对外推出教学器具项目,邀约原告出资合作,双方签署三份《个人投资协议》,原告累计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转账出资XXX.8元。协议约定原告仅收取固定收益,不参与项目经营、不承担任何经营亏损风险,完全不具备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投资法律特征。

项目回款后,被告公司仅支付50万元款项,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双方于2025年1月6日签署《投资结算书》确认欠款,并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将未结清款项转化为公司借款,约定按日万分之五计息;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方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明确违约后出借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全部由债务人承担,担保期限两年。

协议签署后,被告仅追加还款23万元,剩余款项持续拖欠。原告委托我方律师发送书面催款律师函,两名担保人均签收后仍拒不履行担保责任。原告遂提起诉讼,庭审前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三被告名下账户,支出保全保险费、保全申请费。

庭审中,担保人提出五项核心抗辩:主张原告并非适格合同主体、担保人签字系受胁迫、案涉款项属于投资而非借款、欠款本金计算错误、律师费及保全相关费用不应支持;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权利。我方完整提交投资协议、转账流水、结算书、借款协议、催款函、律师费发票、保全保单等全套证据,层层驳斥对方全部抗辩观点。

三、我方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文化科技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30364.8元,并自2025年3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按年利率12.4%支付利息;

2. 判令被告公司承担原告维权支出律师费38000元、保全保函保险费1500元;

3. 判令两名自然人被告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全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四、案件结果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1. 被告文化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31420.7元,并以该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3月16日起至款项清偿完毕止,按年利率12.4%计付利息;

2. 被告公司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8000元、保全保函保险费1500元、保全申请费2705元;

3. 两名自然人被告对前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人履行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文化科技公司追偿;

4.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5.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37元,由原告承担2451元,被告文化科技公司承担3886元。

判决同时明确,若被告未按期足额付款,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逾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难点集中在法律关系定性、担保人免责抗辩、本息核算、维权费用承担四大争议焦点。对方以“投资关系、签字受胁迫、主体不适格、费用过高”多重理由试图免除债务与担保责任,我方办案分三步走突破困局:

第一,精准拆解合同条款,论证案涉协议仅约定固定回报、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项目亏损,完全符合民间借贷特征,固定“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核心裁判观点,法院完整采信该认定逻辑。

第二,针对担保人胁迫签字、主体不适格抗辩,当庭分配举证责任,释X对方无任何证据佐证胁迫事实、出资转账记录、协议签署主体均为原告,抗辩无事实依据,法院全部不予采纳。

第三,严格依照LPR四倍法定利率标准,结合全部还款流水逐笔核算本息,区分还款优先抵扣利息、剩余部分冲抵本金,向法院提交完整计息附表,厘清合法债权本金;同时依据借款协议维权费用承担约定,论证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属于违约赔付范围,法院全额支持。

第四,庭审同步推进财产保全,提前冻结被告资产,保障后续判决具备可执行性;对被告缺席情形,完整举证、规范完成质证辩论,避免因被告放弃庭审导致事实认定偏差。

本案最终确认两名自然人连带担保责任,既锁定公司还款义务,也落实个人担保兜底,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债权实现,完整挽回出借人资金损失及全部维权成本,厘清商事合作中投资与借贷的法律边界,为同类投资转借贷案件提供完整维权路径参考。

六、律师价值

本案精准区分投资与借贷法律关系,完整梳理转账、结算、担保全套证据,逐一击破对方主体不适格、胁迫签字、费用不予承担等多重抗辩。规范核算合法本息,促成法院全额支持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判令两名自然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提前办理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资产,兼顾债权合法性与执行保障,高效维护出借人资金权益。


  • 2025-06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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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鸿昊律师 专业简介 杨鸿昊律师,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是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他凭借扎实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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