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案|保全标的10万元|西宁李斌律师代理申请人,法院准予全额财产保全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债权债务争议,债权金额合计100090.86元。为避免诉讼过程中对方转移、隐匿名下资金与资产,导致后续胜诉判决无法落地执行,当事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对方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资金,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并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全保函提供担保,法院单独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
###办案经过
李斌律师梳理租赁合同债权基础材料,核算保全标的100090.86元;对接保险公司出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担保函,完整准备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权属线索、债权凭证全套文书,向管辖法院提交保全立案材料,清晰向法官阐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风险、保全具备必要性与合法性。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定保全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保全规定,裁定立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合计100090.86元,亦可查封、扣押等值财产;明确各类财产对应的查封冻结期限,保全申请费1021元由申请人承担,保全裁定即时生效,有效锁定对方全部可供执行财产,保障后续判决顺利兑现。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准备保全全套材料并对接担保机构,法院准予100090.86元全额财产冻结,规避财产转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