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拆迁房分配遭反悔,郑凯律师维权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成功拿到过户判决
一、案件简介
原告刘X1与刘X2系兄妹,刘X2、南X为夫妻二人。双方经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刘X2、南X将拆迁置换房屋交付刘X1,二被告还出具书面交房证明,房屋实际由刘X1居住,但后续被告始终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刘X1委托甘肃通源律师事务所郑凯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提起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诉求:1.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2.确认案涉房屋归原告所有,判令南X配合过户;3.诉讼费由两名被告承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当庭答辩称调解协议是受原告胁迫签订应属无效,宅基地审批权属刘X2,无配合过户义务。
二、律师辩护代理核心要点
完整收集全套证据:整理亲属关系证明、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笔录、被告自行出具的交房证明、物业缴费凭证、房产查档资料、土地权属材料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房屋早已交付原告使用。
针对被告胁迫抗辩进行法律抗辩:依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提出被告主张胁迫无效,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胁迫事实,被告仅提交亲属单方书面证明,无客观证据佐证,抗辩不能成立。
紧扣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规定,主张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自愿签署、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过户附随义务。
三、判决结果
确认案涉《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被告南X协助原告刘X1办理案涉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驳回原告要求直接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观点:不动产以登记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未过户前原告暂不享有完整所有权)。
四、郑凯律师办案价值
守住核心胜诉诉求:成功认定调解协议有效,拿到强制过户判决,实现当事人最核心诉求,解决被告拒不配合过户的根本问题;
精准运用举证规则,直击被告证据缺陷,否定“胁迫签订协议”的无效抗辩;
区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归属,客观预判裁判风险,提前向当事人释明物权确认的法律限制,合理调整诉讼预期。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存在以下不动产、家庭财产纠纷,可委托甘肃定西郑凯律师处理:
1、家庭成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房产分割、房屋赠与、拆迁房分配调解协议,一方事后反悔拒绝履行、拒不配合过户;
2、对方以受胁迫、重大误解为由主张人民调解协议无效,无客观证据却拒绝履约;
3、拆迁安置房、宅基地置换房屋家庭内部分配完毕,实际占有人长期不配合不动产过户登记;
4、兄妹、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因房产归属、过户义务产生争议,自行协商、村委调解无果需起诉确权;
5、同时涉及合同效力确认、不动产过户两项诉求,分不清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法律边界,存在诉讼风险;
6、一审确权诉讼败诉,需要梳理证据、梳理法律逻辑准备二审上诉。
郑凯律师深耕家庭房产、物权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纠纷,可提供证据整理调取、案情法律风险预判、庭审全程代理、合同效力抗辩、过户强制执行配套法律服务,厘清家庭房产分配权责,推动对方履行过户义务,依法保障当事人依据调解协议享有的房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