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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虚假诉讼涉案三十余万元,代展鹏律师协助全额退赃,当事人获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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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策略制定上,在当事人对指控无异议时精准选择量刑辩护路径,以认罪认罚程序为基础争取从宽;证据组织上,全面梳理退赃退赔凭证三十四万余元并提交法庭,以实质性法益修复强化从轻情节;庭审辩护上,清晰论证王某在虚假诉讼中的从犯地位,获法院采纳并减轻处罚;客户沟通上,引导家属积极退赃,为判决奠定基础。

案件详情

一、案情经过

2025年6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王X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被逮捕。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5年9月被监察机关留置,同年10月被逮捕。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哈阿检刑诉(2025)XXX号起诉书指控王X犯职务侵占罪、虚假诉讼罪,向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代展鹏律师、马XX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X的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

(一)职务侵占事实

2013年,王X所在村经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该村修建蔬菜批发市场,供村民免费集中销售蔬菜使用。扶贫资金五十八万元获批后,该项目由挂靠在某建筑公司的张X某个人承建,2013年至2014年间竣工交付该村村委会管理。建设过程中,张X某自行在地面上修建房屋,并让王X为其垫付费用,于2017年出具三十六万余元欠据。2018年,王X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王X胜诉后,王X与张X某之子签订和解协议,约定以该蔬菜批发市场西部六百四十平方米房屋及百吨大秤抵偿债务。2019年,王X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会上明确该蔬菜批发市场产权归属于村集体,但称法院已将西半部判归其所有。2020年至2023年间,王X将上述西部六百四十平方米厂房对外出租,收取租金三万二千元。经评估,王X实际占有的村集体财产价值总计十九万余元。案发后,王X家属代为退还村集体三万二千元。

(二)虚假诉讼事实

2019年,王X对案外人张X某之子称该村文化娱乐活动广场路面硬化工程系张X某垫资建设,让其通过民事诉讼向该村索要工程款。张X某之子与姐姐协商后,由姐姐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王X授意该村会计为原告补充提供诉讼所需证据材料。2021年1月,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该村主张建设工程款三十一万余元。王X代表被告出庭应诉并对原告全部主张予以认可,法院判决该村向原告支付三十一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三千余元。同年执行完毕,执行款被相关人员瓜分。案发后,原告亲属代为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

公诉机关认为,王X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王X伙同他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且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犯罪中王X系从犯。王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二、案件焦点

本案涉及职务侵占与虚假诉讼两罪,辩护人围绕以下核心问题展开辩护:

(一)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

辩护人提出,王X对蔬菜批发市场西半部房屋的占有系源于民事判决及和解协议的执行结果,其主观上对于该部分财产权属的认识存在模糊性。王X在村集体会议上虽声称法院判决归其所有,但该认识系基于民事执行程序的外观合法性,不宜直接等同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王X家属在案发后已全额退还租金三万余元,积极修复了法益侵害后果。

(二)虚假诉讼罪中王X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的认定

本案中,王X系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但到案后未如实供述全部罪行,直至监察机关留置后方如实供述。辩护人提出王X主动到案的事实客观存在,其后续供述虽存在时间差,但整体上仍体现了悔罪态度,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量。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虽主动到案,但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能如实供述,不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三)量刑情节的综合考量

辩护人从多个维度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一是王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二是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三是虚假诉讼犯罪中王X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四是王X家属在案发后代为全额退赃退赔,退赃总额三十四万余元,有效挽回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社会关系得到修复;五是王X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三、裁判结果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王X在虚假诉讼犯罪中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认定王X认罪认罚且已全额退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对辩护人提出的自首情节不予采信。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

四、律师结语

本案中,代展鹏律师及团队精准把握职务侵占罪与虚假诉讼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在当事人对指控事实无异议的前提下,围绕量刑情节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辩护工作。一方面,充分挖掘了王X在虚假诉讼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为减轻处罚奠定法律基础;另一方面,全力协助当事人及其家属完成全额退赃退赔共计三十四万余元,以实质性的法益修复换取法庭的从宽考量。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在职务侵占与虚假诉讼数罪并罚的案件中,辩护人通过认罪认罚程序与退赃退赔的实质性工作,成功使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得以在法定幅度内全面实现。对于涉及村集体资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挽回经济损失、真诚认罪悔罪是获得从宽处罚的关键路径。代展鹏律师团队在本案中展现的精细化量刑辩护思路,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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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展鹏律师,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诉讼领域,专攻疑难、复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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