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货款长期拖欠未结清4.91万元|保定李泽宇律师代理供货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两名被告共同全额偿债胜诉
##案情简介
经营丝线批发业务的当事人向两名共同经营纺织生意的自然人供应锦纶丝,收货一方出具69123元欠条。后续夫妻一方偿还货款20000元,剩余49123元长期拖欠未结清,二人后续办理离婚手续。供货方起诉主张二人共同偿还剩余货款49123元,并按照一年期LPR3.7%标准支付自2018年11月起的逾期利息,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两名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均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办案经过
李泽宇律师接受供货方委托,立案前完整调取货款欠条、还款银行流水等核心债权证据,梳理交易、欠款、部分还款完整事实链条。庭审中重点论证案涉债务产生于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纺织经营,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不免除共同还款义务;完整提交全部书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判令两名被告共同清偿全部剩余货款。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十日内共同给付剩余货款49123元;因双方未书面约定还款期限,驳回逾期利息诉求;案件减半受理费514.04元全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被告若未按期付款,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当事人货款本金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固定欠条、流水完整债权证据,成功论证案涉欠款为夫妻共同经营债务,判令离婚双方共同清偿全部货款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