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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凯华律师代理乔X法定继承纠纷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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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凯华律师 在线
安徽文王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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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潘凯华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调解能力。面对复杂的房产析产与法定继承交织的难题,潘律师精准梳理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丧偶后独自还贷的财产性质,制定了“先析产、后继承”的诉讼策略。在被告长期占用房屋、矛盾易激化的情况下,潘律师积极搭建沟通桥梁,通过释法说理与利益平衡,成功促成各方达成和解。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房屋所有权,还妥善解决了被告腾退与过户配合问题,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最大程度维护了未成年人与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乔X与被继承人王X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乔X瀚。被继承人王X于2014年贷款购买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小区某幢某室的房产,购房款总金额为58万余元,贷款金额为40万元。2017年1月,王X因分娩及产后病死亡,生前未立遗嘱。婚后,乔X与王X共同偿还案涉房产贷款。王X死亡后,乔X独自偿还剩余贷款。案涉房产系王X与乔X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涉及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王X死亡后,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乔X、之子乔X瀚以及母亲马X。因被告马X长期占用案涉房屋且拒绝分割,乔X与乔X瀚遂委托潘凯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案涉房产,确认乔X享有50%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剩余50%由两原告与三被告按法定继承份额继承。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案涉房产的性质认定及遗产分割方案的确定。首先,案涉房产系王X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在王X死亡后,该房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如何析产。其次,乔X在王X死亡后独自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认定为乔X的个人财产还是遗产。最后,各法定继承人对案涉房产的具体继承份额如何划分,以及房屋的实际归属与折价补偿方案如何确定,以平衡各方合法权益并解决房屋被长期占用的僵局。

 

【裁判结果】

在潘凯华律师的积极沟通与专业协调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自行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如下:一、案涉房屋由乔X、乔X瀚继承,乔X、乔X瀚于2028年10月1日前支付马X补偿款11万元;二、王X峰、王X智自愿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不要求原告支付任何补偿款;三、马X、王X峰、王X智于2026年8月31日前自案涉房屋搬离,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配合乔X、乔X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五、案件受理费四千余元由乔X、乔X瀚负担。该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法院确认后,已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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