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双方早年协议离婚,约定男方每月合计支付两名子女抚养费800元。男方长期拖欠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抚养费,累计欠费24800元。两名子女分读初中、小学,生活、教育开支大幅上涨,原800元月度抚养费标准不足以覆盖日常开销,原告方起诉两项诉求:一是付清全部拖欠抚养费24800元;二是将总抚养费由每月800元上调至4000元(每名子女每月2000元),直至子女独立生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办案经过
柴杰律师接受子女法定代理人委托,调取离婚协议书、子女就学证明、日常消费凭证等证据,梳理拖欠抚养费完整计算明细,结合当地生活消费水平论证抚养费上调的合理性。庭审及调解阶段,持续与对方律师、被告沟通,平衡双方经济承受能力,优先争取拖欠费用兑付,同时稳定上调月度抚养标准,多次协商缩小双方分歧,推动法院组织调解。
##案件结果
双方达成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被告限期支付拖欠抚养费5800元;自2026年7月起,每月分别向两名子女各支付抚养费900元,合计每月1800元,直至两名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210元由双方各承担105元,调解文书签收后即刻生效,保障子女长期稳定抚养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