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专长
相邻通行权纠纷、排除妨害纠纷、不动产土地权属抗辩、邻里不动产侵权应诉代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边界确权类民事案件
2、判决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3、审理法院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4、代理方向
被告应诉代理,针对原告诉请排除妨害、清空通道砖块、承担诉讼费全部诉求进行抗辩维权
5、判决结果
法院全部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无需移除空心砖、无需恢复所谓公共通道,案涉地块使用权归我方当事人合法享有。
6、律师价值
本案核心争议是相邻地块权属与通行妨害认定,我第一时间调取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图、过往多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锁定土地边界关键证据。庭审中清晰区分自有用地与公共通行区域,论证堆放砖块系合法使用自有土地,且已预留充足通行空间,彻底推翻原告“公共通道、侵权妨害”主张,全程简易程序高效应诉,完整守住当事人不动产使用权益。
7、案情内容
原、被告两家房屋相邻居住多年,早年被告1996年购置房产,持有登记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清晰标注房屋北至水沟,房屋与水沟之间有约30㎡空地属于被告合法用地范围。后原告自行填平中间水沟,形成水泥空地,双方多年因该地块使用矛盾不断。
此前原告曾在该地块搭建停车平台,被告起诉后,一审、二审、再审三级法院均判决原告拆除平台,权属边界早已通过生效裁判固定。
2025年原告又以该空地为公共通道为由起诉,声称被告在自有地块堆放空心砖阻碍通行、存在安全隐患,要求被告全部移除砖块、恢复通道通行,并承担诉讼费。
接受被告委托后,我梳理全部案件脉络,重点调取被告原始土地证、宗地图,调取此前一、二审、再审三份生效裁判文书作为关键佐证。庭审中针对性拆解原告两大核心主张:第一,案涉空地并非政府划定公共通道,土地权属登记明确归属被告;第二,被告仅在自有房屋外墙周边堆放砖块,已预留足够通行空间,不存在阻碍原告必要通行的情形,不构成相邻权侵权。
结合民法典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属举证规则,清晰向法庭阐X:原告无任何书面证据证明该区域为公共通道,仅凭主观主张不能成立;被告在自有土地放置建材属于合法占有使用,未侵害他人通行权益。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我方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所有诉求,当事人无需拆除、移走任何建材,土地使用权益完整保留。
8、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邻里因房屋间空地、过道、院坝产生排除妨害、通行权纠纷,被对方起诉要求清走杂物、拆除构筑物;
2. 不动产相邻双方对土地边界、地块权属存在争议,一方主张地块属于公共区域起诉维权;
3. 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权属凭证,但被邻居主张占用公共通道、妨害通行;
4. 同类邻里土地纠纷已有过往诉讼、生效裁判,再次引发二次起诉,需要应诉抗辩;
5. 因堆放建材、搭建简易平台、停车等使用自有地块,被相邻权利人主张侵权的民事案件。
服务指引
1. 前期证据梳理: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土地权属证书、宗地图、历史裁判、规划档案,固定地块边界核心依据;
2. 诉讼风险预判:区分自有用地与公共通行区域,提前判断对方诉请是否具备法律与事实支撑,制定抗辩方案;
3. 庭审专业应诉:围绕举证责任分配、相邻关系法定原则展开辩论,直击原告诉求证据短板;
4. 全程一站式代理:文书起草、证据整理、出庭应诉、判决后答疑全流程跟进,最大程度维护不动产使用权益;
5. 同类纠纷预防:胜诉后可为当事人提供邻里用地边界规范使用法律建议,避免反复涉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