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主张股权交易欺诈诉请撤销协议,股权商事律师代理转让方全面抗辩,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一、基础信息
1.裁判法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2.裁判时间:2026 年
3.委托方:股权转让出让方及案件第三人
4.代理律师:王宣方律师
5.承办律所: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本案为中医医院股权转让商事纠纷,出让方持有医疗机构 90% 股权,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对价十万元,受让方承接转让前企业全部债务。合同履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后,受让方突然起诉,主张转让方隐瞒企业对外债务、股东未足额出资,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转让款并赔偿资金损失。
案件背景复杂,目标医院历经多轮股权转手,实际经营人、隐名股东、登记股东、中间人多方交织,受让方系实际经营人指定的代持第三方,转让款实际由实际经营人出资支付,签订协议前实际经营人全程掌握公司财务账簿,完全知晓企业负债情况。
出让方及关联第三人面临全额返还转让款、交易作废的重大风险,紧急委托王宣方律师团队全权代理应诉。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全面梳理完整交易链条:调取多轮股权转让合作协议、银行转账流水、工商年报、企业财务记录、各方沟通证人证言、关联诉讼案卷,完整还原股权交易全过程,锁定三大核心抗辩事实:受让方由实际经营人安排、转让款并非原告自行出资、涉案债务发生在实际经营人管控企业期间,原告及实际经营人事前明知债务存在。
庭审分两次开庭,法院两次追加多名第三人参与诉讼,原告方主张欺诈的举证标准极高,王宣方律师团队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商事主体审慎义务、合同债务概括承担条款、实际经营人知情四大维度层层举证抗辩,提交完整证据链反驳原告欺诈主张,清晰论证商业投资风险应当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案件结果
1.核心诉求全部驳回:法院认定转让方不存在欺诈行为,驳回原告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转让款、赔偿损失全部诉讼请求;
2.诉讼成本由原告自行承担:案件全部受理费由起诉方自行负担,出让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支出;
3.股权交易效力维持: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股权、法定代表人变更状态保持不变,交易成果完整保留;
4.无后续追偿风险:法院完整查清各方实际持股、出资、经营事实,固定全部案件事实,杜绝原告后续重复起诉、另行追责的可能;
5.厘清多方权责:判决明确目标企业历史债务、出资瑕疵的责任归属,区分登记股东、实际经营人、受让方各自法律风险边界。
四、律师价值
1.拆解多层复杂股权交易关系,梳理完整证据链条。本案当事人多达五人,交易历经多轮转手,律师逐一梳理工商变更、资金流转、合作协议、关联案件材料,还原真实交易背景,戳破原告 “不知情、被欺诈” 的虚假主张。
2.精准适用商事审判规则,划分举证责任。律师明确引用民事诉讼欺诈高标准举证规则,向法庭阐明原告未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应当承担举证不能败诉后果,从法律底层逻辑否定原告诉求。
3.紧扣合同条款抗辩,锁定债务承担约定。重点援引股权转让协议中概括式债务承担条款,论证合同已明确约定受让方承接全部过往债务,不能以未单独披露债务为由主张欺诈。
4.厘清商事主体审慎核查义务,划分商业风险边界。充分说明股权受让属于商事投资行为,原告可通过工商、财务、实际经营人多渠道核查企业状况,未尽核查义务产生的商业风险无权转嫁转让方。
5.多轮庭审灵活应变,追加第三人同步抗辩。法院两次追加案件第三人,律师同步梳理各方陈述矛盾点,结合银行流水、关联案卷佐证原告与实际经营人存在密切关联,彻底推翻原告不知情的核心说辞,完全说服合议庭。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公司、医疗机构、个体商铺股权转让、合伙份额转让商事纠纷;
2.股权受让后买方以隐瞒债务、出资瑕疵、经营问题主张撤销合同、退款索赔;
3.股权代持、隐名股东、多层转手的复杂股权交易纠纷;
4.企业并购、门店转让后产生的欺诈、重大误解类撤销之诉;
5.多方主体参与、存在中间人、多轮资金流转的复杂商事合同诉讼。
服务指引
若您正在处理股权转让、企业并购相关纠纷,可预约王宣方律师商事股权专项咨询:
1.股权转让全程法律风控:交易前尽职调查、股权转让协议起草审核,规避隐瞒债务、出资瑕疵纠纷;
2.股权纠纷诉讼代理:应诉抗辩、起诉维权,梳理多层交易证据链,最大化保障股权交易成果;
3.复杂隐名持股、代持、多方合伙商事案件专项处理,厘清各方权责;
4.针对买方主张欺诈、重大误解撤销合同案件,制定完整抗辩思路,固定关键证据;
5.医疗机构、特殊行业企业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兼顾行业监管要求与商事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