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事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羁押,当事人在短视频平台转发污染相关图片,跟风参与涉案行为,无前期策划组织行为。针对本地受害企业仅进行图片转发,未主动联络、XX要款项,仅被动收取200-300元小额款项,整体涉案获利合计15000元。当事人不存在共谋行为,仅实施简单转发操作,未参与谈价、主动XX财等核心环节;当事人刚满22周岁,法律意识淡薄,具备稳定酒店工作履历,无前科,属于初犯、偶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家属已准备全额退缴全部15000元违法所得,无串供、毁证、报复被害人风险。
###办案经过
新泰关彦萍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在押当事人,完整核实涉案行为细节、获利金额、主观认知、自首情节等全部案件事实。收集当事人工作单位证明、村委会品行证明等佐证材料,结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梳理主观恶性小、参与程度浅、自首、初犯、全额退赃、人身危险性极低等多项取保法定、酌定理由,撰写规范完整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机关提交全套书面申请及配套佐证材料,充分论证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案件结果
完整书面取保申请及配套证明材料提交办案机关,全面列明从轻情节与无社会危险性事实,为公安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提供完整事实与法律依据,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羁押期限,保障当事人诉讼阶段人身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