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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中介办理岗位未实现,代理委托人胜诉,拿回全部剩余委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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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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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告 “钱款已经付给第三方,应当扣除、追加第三方被告” 的抗辩,向法庭阐明:被告对外转委托并未取得原告同意,属于被告自身商业安排,不能以此对抗委托人,对外付款风险应当由受托的人力资源公司自行承担,该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委托合同纠纷,李双双律师担任原告 A(委托方)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告 A 经被告 B 个人介绍,与被告 C(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达成委托约定,由被告 XXX;为原告亲属办理特定管理类岗位就业手续,双方书面约定:如岗位办理不成功或者岗位并非约定的管理岗位,则十日内全额退还服务费。原告 A 按照被告 XXX;指示支付全额委托服务费,被告 XXX;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被告 B 在收据 “担保人” 处签字。

后续被告 XXX;未能按约定办成对应管理岗位,仅向原告退还部分费用,剩余款项拒不返还。原告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XXX;返还剩余委托服务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被告 B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庭审过程中,被告 XXX;提出抗辩:岗位未办成系原告亲属个人主动离职导致,属于委托方单方违约;公司已经将部分款项转付给案外第三方机构,该部分应当予以扣除,应当追加第三方作为共同被告。被告 B 则辩称自己仅属于介绍人,收据上签字仅起到见证作用,并无提供担保的真实意思,不应当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转账凭证、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证据,针对被告各项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第三方转款是被告 XXX;单方对外转委托,没有经过原告同意,该法律后果应当由被告 XXX;自行承担;离职的真实原因为实际岗位与约定岗位不符,并非委托方单方违约;针对被告 B 的担保责任,结合收据签字形式,依据民法典担保规则对保证责任类型进行辨析。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 XXX;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办理岗位义务,应当按照收据约定返还剩余全部服务费并支付起诉之后的资金占用利息;被告 B 虽在担保人处签字,但收据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依法认定为一般保证,原告诉请其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不足,该部分诉求未得到支持。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 XXX;承担。

 

二、案件总结

 

当事人花钱委托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指定管理岗位,岗位办理失败,公司以转付第三方、委托方人员主动离职为由拒绝全额退款。经李双双律师代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力资源公司向原告 A 返还全部剩余委托服务费,并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要求介绍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 XXX;承担。义务人到期不履行,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律师价值

 

1.固定书面核心证据,锁定 “办不成全额退款” 合同义务

    重点提取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款收据作为核心证据,收据中明确记载委托事项、岗位要求、办不成全额退款的承诺,结合转账流水、聊天录音,完整还原委托合同权利义务,夯实我方胜诉基础。

2.击破被告转嫁风险的抗辩,厘清转委托法律责任

    针对被告 “钱款已经付给第三方,应当扣除、追加第三方被告” 的抗辩,向法庭阐明:被告对外转委托并未取得原告同意,属于被告自身商业安排,不能以此对抗委托人,对外付款风险应当由受托的人力资源公司自行承担,该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3.反驳 “当事人主动离职” 的违约抗辩,还原岗位不符客观事实

    结合微信聊天、录音证据,证明亲属离职真实原因是实际岗位与当初约定的管理岗位不一致,并非委托方无故单方离职,否定被告将失败责任推给原告方的抗辩观点。

4.准确辨析担保法律性质,客观评估保证责任风险

    针对介绍人在担保人处签字的情形,结合《民法典》担保制度规定,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要件,向当事人释明证据存在的法律风险,法院最终认定为一般保证,不支持连带清偿,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结果。

5.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与保全,全方位保障当事人权益

    诉讼请求一并主张起诉起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诉讼阶段被告转移财产,为后续强制执行做好准备。

6.完整梳理全案事实,庭审分层抗辩,厘清各方主体责任边界

    区分受托企业、介绍担保人、案外第三方之间不同法律关系,清晰划分各方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由实际受托企业承担全部退款付息义务。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委托中介、人力资源机构代为办理工作岗位、落户等委托事务,约定办不成全额退款,事后对方拒不退款;

    2.受托人将业务私自转委托给第三方,以钱已经付给第三方为由拒绝向委托人退款;

    3.有第三方在收据、协议担保人位置签字,需要区分是见证人还是保证人,判断应当承担何种担保责任;

    4.对方将委托事项失败归咎于委托人,试图以此免除自身退款义务;

    5.委托合同纠纷,需要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逃避履行。

 

服务指引

 

如果您委托机构办理就业、落户等事项,双方书面约定未达成目标全额退款,事后对方拒绝退钱,可携带收据、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录音等全部证据预约咨询。律师可以协助评估合同效力、梳理证据、立案保全、出庭代理。提示:委托办事务必落实书面约定,明确退款条件;担保人签字应当写明保证方式、保证范围,避免后续出现担保责任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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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双律师,现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多年一线执业经验。专注于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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