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张XX与钱XX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约500字):
原告张XX与被告钱XX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原告主张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长期分居、矛盾频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被告还存在私自借款投资、与他人存在婚外情聊天及转账记录等行为。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含房产、车辆及存款);部分银行贷款及被告其他对外个人债务由被告自行承担;另要求被告支付因其在婚姻期间抚育子女、料理家务等产生的补偿金。被告则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并否认原告关于家暴的指控,同时明确若判决离婚,亦不同意孩子由原告抚养。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结婚已逾五年,且育有子女,具备一定的婚姻基础和感情积淀。生活中虽有矛盾,但尚不足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谅互让,仍有和好可能。原告主张离婚的依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由原告负担。
律师价值体现:
本案中,原告律师在诉前即启动了财产保全程序,及时申请查封被告名下房产、车辆及冻结其支付账户,有效防范了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风险,为后续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执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律师在起诉状中有条理地提出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家务补偿等多层次诉讼请求,较为完整地呈现了原告在婚姻中的实际诉求与权益主张,体现了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律师在程序策略与实体主张上的专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