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田XX与段XX、向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离婚后前夫及其母亲占用房屋调解)
案情简介(约500字):
原告田XX与被告段XX曾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破裂登记离婚,双方通过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离婚后,原告个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原告个人名下,由原告每月按期偿还按揭贷款。然而,被告段XX及其母亲向某某在该房屋内居住,经原告多次催促,二被告拒绝搬离,原告遂以排除妨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及其亲属搬离案涉房屋。
在法院主持的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房屋处置、子女抚养及债务清偿等一揽子事宜进行了全面协商。原告与被告段XX育有子女,离婚后子女随被告方生活。原告主张二被告占用其个人房产,严重影响其行使物权权利;被告方则希望继续居住该房屋以保障子女生活稳定。双方在法院调解下,逐渐从对抗转向协商,就房屋归属、按揭贷款偿还、抚养费折算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了综合性解决方案。
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案涉房屋归被告方继续居住使用,房屋按揭贷款由二被告按月支付至原告账户直至清偿完毕;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部分及被告欠原告的款项,折抵为原告应承担的子女全部抚养费,双方就子女抚养事宜一次性了结;贷款结清后,原告配合将房屋过户至双方婚生子名下;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补偿金;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愿承担。
律师代理方向与价值体现:
本案中,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的专业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准选择诉讼策略,以"排除妨害"为切入点启动程序。面对被告长期占用原告个人房产的事实,律师选择以物权保护纠纷中的"排除妨害"为案由提起诉讼,该策略直击被告占用行为的违法性,为后续调解中原告占据主动地位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是将单一诉求转化为一揽子解决方案,实现多重权益平衡。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律师并未局限于"搬离房屋"这一单一诉求,而是围绕原告关切的房屋处置、按揭贷款风险、子女抚养费结算等多个利益点,与对方达成了综合性协议。通过将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及被告欠款转化为抚养费,既免除了原告未来支付抚养费的持续义务,又解决了房屋被占用的现实困境,实现了债权回收与物权纠纷的一并解决。
三是设置明确的履约保障与违约制约条款。律师在调解协议中设计了"连续三个月未足额还款则搬离房屋""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各方均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等多重保障条款,有效约束了被告方的履约行为,降低了原告在长期还款周期中的风险敞口。
四是程序成本的有效控制。通过庭前调解成功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原告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避免了诉讼周期延长带来的不确定性。
总体而言,律师的专业代理通过灵活运用调解程序,将复杂的物权、债权、抚养权纠纷一并化解,既维护了原告的物权权益,又避免了长期诉讼的诉累,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多元解纷机制中促和共赢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