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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胜诉获赔1万余元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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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岚律师 在线
四川玉宏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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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邻里楼上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起诉主张财产损失、租房费用、律师费合计2.3万余元。周永岚律师围绕漏水管道专属使用属性、被告维护管理义务、损失证据组织开展诉讼,推动双方在诉中达成损失计算标准协议,法院最终支持核心财产损失诉求,判决被告赔偿10458元,成功维护楼下住户的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被告系同一栋楼上下楼邻居,原告居住于楼下,被告居住于楼上。20257月,被告房屋厨房下水管道发生堵塞,该下水管道仅由被告一户专属使用。被告发现堵塞后,自行在网上购买管道疏通剂倒入该下水管道,倒入后管道仍未疏通,三四天后管道自行恢复通畅。被告未进一步排查管道疏通的原因及管道是否存在破损渗漏。

又过了七天,外出归来的原告于2025728日回家发现屋内大面积积水,厨房吊顶、橱柜、洗碗机、抽油烟机、灶台、墙面、入户门套等因长期渗漏污水严重受损,屋内遍地污水渣滓。原告随即报警,公安派出所出警后组织双方及物业现场劝解,约定次日由物业陪同检修漏水管道。此后,物业、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网格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被告先后提出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等赔偿方案,双方始终未能就损失金额达成一致,调解无果。

原告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赔偿财产损失12520元(当庭变更)、租房费用7500元、律师费30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追加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庭明确不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

关于损失举证:原告为清理污水支付清洁费600元;提交两份租房合同及收据,主张202581日至202613日期间在外租房,月租金1500元,共计9000元;提交律师代理费电子发票3000元。诉讼中原告申请对漏水导致的财物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向鉴定机构交纳10000元鉴定费。后因双方对部分损失金额协商一致,原告自愿撤回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将鉴定费全额退回。20251231日,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共同认可十项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合计11020元,并明确该标准仅作为损失计算依据,不是最终赔偿金额。

本案维权难点:属于邻里之间楼上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核心争议在于责任主体认定与损失范围确定。被告提出五项系统抗辩:第一,案涉厨房下水管道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被告无管理维护义务,原告诉请主体错误;第二,被告对漏水事故无过错,正常使用厨房设施,从未收到漏水通知,不存在长期疏于管理;第三,原告主张的财产损失缺乏有效证据,仅提供自行制作的清单,未提交第三方评估报告、维修票据,金额虚高且财物可维修恢复,并非全损;第四,原告未尽减损义务,厨房局部受损不影响整套房屋居住,租房费用7500元系自行扩大的损失;第五,律师费非法定赔偿范围,无约定不应支持。案件需要厘清建筑物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法律边界,固定漏水管道仅由被告一户使用的事实,同时组织充分的损失证据,应对租房费用、律师费可能不被支持的诉讼风险。周永岚律师接受两名原告共同委托,代理本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二、案件结果

1. 法院认定,案涉厨房下水管道仅由被告一户专属使用,不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被告在管道堵塞使用疏通剂后未排查疏通原因,未尽到维护和管理义务,导致存水弯漏水污水排入原告厨房,造成原告财产受损,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提出的管道属共有部分、无过错等抗辩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2. 损失认定:依据双方协议认可的十项损失标准11020元,加上清洁费600元、二次清洁费酌定200元,合计财产损失11620元。

3. 租房费用:属于间接损失,受损位置为厨房,不影响原告基本居住功能,且原告发现积水后两日内即完成清理,租房房租证据存在瑕疵(无转款依据),该项费用不予支持。

4. 律师费:双方未就律师费承担作出约定,律师费亦不属于维权必然产生的损失,不予支持。

5. 基于公平原则,原告亦应对自己房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避免损失扩大,酌情认定被告对原告损失承担90%的责任,即赔偿10458元,其余10%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6. 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费10458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3元,由原告负担300元,被告负担63元。

整体辩护成果

本案为邻里楼上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起诉主张财产损失、租房费用、律师费合计2.3万余元。周永岚律师围绕漏水管道专属使用属性、被告维护管理义务、损失证据组织开展诉讼,推动双方在诉中达成损失计算标准协议,法院最终支持核心财产损失诉求,判决被告赔偿10458元,成功维护楼下住户的财产权益。租房费用、律师费因法律规定及证据瑕疵未获支持,律师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裁判理由及证据规则。

三、律师价值

邻里漏水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看似事实简单,但责任主体认定(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边界)、损失举证、减损义务认定均存在较大争议空间,被告往往系统提出多项抗辩,需要律师从证据组织、法律论证、庭审对抗多维度发力。周永岚律师从接案事实梳理、证据归集、风险预判、诉讼策略制定、诉中鉴定与协商、庭审举证质证、判后解读全流程深度介入,各个关键节点发挥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归集漏水、损失、调解全套证据,识别案件法律风险,完成当事人风险预判与心理疏导

周永岚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梳理漏水发生经过、管道堵塞与疏通情况、原告发现受损时间、报警记录、物业社区派出所多轮调解全过程。系统收集整理不动产权证书、公安接处警登记表及治安调解协议书、现场照片视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出具的管道专属使用证明、清洁费收据、租房合同及收据、律师费发票、历次调解记录等全套证据。

律师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第一,被告会以管道属于共有部分为由抗辩责任主体错误,需要重点论证该管道仅被告一户使用、属于专有部分;第二,财产损失缺乏第三方评估报告,存在金额不被全额认可的风险;第三,租房费用属于间接损失,厨房受损是否影响整套房屋居住存在争议,且房租证据无转账凭证,存在不被支持风险;第四,律师费无约定、无法定依据,大概率不被支持。律师向当事人客观讲解邻里漏水侵权案件裁判规则,区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法定赔偿项目与酌定项目,如实告知各项诉求的举证短板与裁判风险,同时疏导当事人因邻里矛盾产生的对立情绪,帮助当事人建立理性的诉讼预期。

2. 搭建完整诉讼思路,精准区分专有与共有部分,组织损失证据链条,灵活运用鉴定程序推动损失固定,准备庭审全套材料

周永岚律师确立办案思路:核心诉讼目标为证明被告对专属使用的下水管道负有维护义务、漏水造成原告财产损失,争取财产损失全额支持。围绕"管道专属使用‑被告未尽维护义务‑漏水因果关系‑实际损失"逻辑搭建证据链。

在损失举证方面,律师敏锐判断单纯依靠原告自行制作的损失清单证明力不足,主动指导原告申请司法鉴定,通过专业评估固定损失金额。在鉴定过程中,律师抓住双方有协商意愿的契机,推动原被告就十项损失计算标准达成书面《协议》,既固定了损失计算依据,又避免了鉴定周期过长、鉴定费用最终承担的不确定性,随后原告撤回鉴定、鉴定费全额退回,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起草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对每一组证据写明证明目的,为开庭做好完备准备。

3. 庭审举证质证,系统驳斥被告五项抗辩,厘清责任主体与损失范围,向法庭完整呈现侵权事实

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提出的五项系统抗辩,周永岚律师逐项发表代理意见:

针对"管道属共有部分、主体错误"抗辩,重点论证案涉下水管道仅由被告一户使用,物业出具证明明确为专属厨房下水排水管而非公共排水设施,依据民法典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该管道属于被告专有部分,被告负有维护管理义务;

针对"无过错"抗辩,指出被告在管道堵塞自行使用疏通剂后,未排查疏通原因、未检查管道是否破损,存在维护管理上的疏忽,与漏水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针对"损失虚高、无证据"抗辩,提交双方诉中达成的《协议》,证明十项损失计算标准系双方共同认可,同时提交清洁费票据、现场照片视频佐证损失客观发生;

针对"原告未尽减损义务、租房费系扩大损失"抗辩,陈述原告发现漏水后及时报警、及时清理,已尽合理减损义务,租房系因厨房污水污染严重无法正常使用,但同时尊重法院对间接损失的司法裁量;

针对"律师费无法定依据"抗辩,如实向法庭说明律师费支出情况,由法院依法裁量。

庭审中完整向法庭出示全部书证,协助法官查明漏水原因、管道属性、损失范围等关键事实,有力支撑我方核心诉请。

4. 拿到一审判决书,逐条解读判项,区分支持与未支持事项,做好证据规则释明与后续履行提示

拿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后,周永岚律师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判决内容:明确财产损失11620元的认定构成、被告承担90%责任即10458元的裁判逻辑;重点向当事人说明租房费用、律师费未获支持的法律原因——租房属于间接损失且厨房受损不影响基本居住、房租证据无转账凭证存在瑕疵,律师费无约定且非维权必然支出,帮助当事人理解法院裁判尺度。同时提示当事人,如果被告到期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依据生效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讲解强制执行流程及逾期加倍利息的法律规定,完成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邻里漏水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

依托本案办案经验,沉淀同类案件办案流程:第一时间固定漏水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调取物业证明明确管道专属使用还是共有;收集全部损失票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推动诉中协商固定损失计算标准;庭审重点围绕专有部分认定、维护义务、因果关系、减损义务开展抗辩;判决后区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裁判规则,做好执行提示。

周永岚律师处理邻里楼上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完整证据组织、诉中损失协商固定、庭审系统抗辩,法院支持核心财产损失诉求,成功维护楼下住户合法财产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楼上住户厨房、卫生间下水管道漏水导致楼下住户财产受损,双方对责任主体、损失金额争议较大,物业社区多次调解无果,需要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可委托周永岚律师提供邻里漏水侵权全套法律服务:

1. 楼上专属使用的下水管道漏水,导致楼下吊顶、橱柜、家电、墙面等财产受损;

2. 楼上住户抗辩管道属于共有部分、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3. 损失金额缺乏第三方评估,需要申请司法鉴定或推动诉中协商固定损失标准;

4. 同时主张租房费用、律师费等间接损失,需要评估获赔可能性;

5. 卷宗研读、证据梳理、起诉立案、鉴定申请、庭审举证质证、判决书解读、强制执行指引全套邻里侵权法律服务。


  • 2026-04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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