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相识,按照当地习俗订婚并给付彩礼,双方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但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相处过程中矛盾不断激化,感情破裂,女方返回娘家,双方同居关系解除。当事人向对方及收受彩礼的亲属主张返还彩礼,对方以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存在陪嫁物品为由拒绝返还,当事人遂委托柴杰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结合彩礼给付、双方共同生活经历、陪嫁物品、本地风俗等综合因素,判决对方及共同收受彩礼的亲属向当事人返还部分彩礼,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得到司法保护。
律师价值
张文昌律师梳理婚嫁往来全部事实,固定彩礼交付相关证据,准确适用彩礼返还司法解释,厘清未登记结婚、共同生活、陪嫁物品等裁判考量要素。庭审中充分说理,推动法院作出支持部分返还彩礼的判决,帮助当事人挽回重大财产损失,妥善化解婚恋财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