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7月,张X为其子物色婚配对象,经多名中间人居间介绍与崔XX对接。双方商定后,张X支付14.6万元
款项,将未满十八周岁、精神状态异常的被害人接至家中,与其子共同生活。2023年5月,被害人生育一子后病情加重,张X一方将被害人送回其母亲处。后该案案发,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张X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提起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本案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一审法院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张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我所律师于审判阶段介入。
案件结果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律师关于挖掘从轻情节、论证缓刑合理性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张X作出缓刑二年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