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5万民间借贷二审|徐州刘斌律师代理出借人,成功驳回上诉维持债权胜诉结果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XX)苏X民终X号。刘斌律师接受本案被上诉人A某(原审原告)委托,担任其一、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件事实:20XX年X月X日,BX向A某出具借条,借款本金80万元,约定借期一年,年利率24%,A某完成款项转账交付。BX归还部分利息,后偿还本金15万元,尚欠本金65万元未清偿。一审法院判决BX偿还65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B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两点上诉理由:一是案涉款项属于委托出借给案外人,BX并非实际借款人;二是本案早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当驳回全部诉请。二审阶段BX提交新的利息收条证据。
二、律师代理经过
二审庭审中,刘斌律师发表代理意见:第一,借条由BX本人出具,款项直接转入BX账户,且BX本人归还过本金、利息,双方借贷关系真实有效,BX和案外人之间纠纷应当另案处理;第二,提交通话记录、录音等证据,证明债权人持续向BX催讨欠款,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第三,针对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收条证据,认可该笔还款,同意法院对利息起算时间予以调整,但本金及整体利息计算模式应当维持一审结果,请求二审驳回对方上诉。
三、判决结果
驳回BX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B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A某借款本金65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根据新发现收条调整起算时点,分段按照法定利率标准计算;
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5549元,BX负担25000元,A某负担549元。
四、律师价值
本案涉案本金65万元,对方以“实际用款人为案外人”“诉讼时效届满”作为核心抗辩。刘斌律师固定借条、转账、还款凭证、催款通话录音等全套证据,有力反驳对方上诉理由,二审保住债权人65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胜诉结果,维护出借人的合法债权。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民间借贷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徐州刘斌律师:
1、持有借条、转账记录,借款人抗辩只是过账、实际用款是第三方,否认自身借款人身份;
2、借款时间跨度久,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本付息,需要收集催款证据证明时效中断;
3、一审拿到胜诉判决,对方提起二审上诉,需要应诉抗辩,保住一审胜诉成果;
4、借贷双方对本金、已经归还的利息金额、利息起算时间存在重大争议;
5、民间借贷利率新旧法规交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分段核算利息;
6、二审出现对方提交新证据,需要质证、应对,维护自身债权权益。
徐州刘斌律师深耕民间借贷纠纷办案多年,针对借条效力、诉讼时效、本金利息核算、过账与真实借贷区分等问题,提供证据梳理、案情风险研判、一审诉讼、二审应诉维权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应对借款人各类抗辩,帮助出借人固定债权证据,依法追回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
六、总结
本案是周期很长的民间借贷二审案件,借款人上诉提出两项关键抗辩,试图免除65万元本息债务。刘斌律师抓住借条、转账交付、还本付息记录以及持续催缴的录音通话证据,厘清真实借贷关系,论证诉讼时效发生中断。二审仅根据新出现的收条微调利息起算时间,整体维持债权人胜诉结果。提示出借人,借款周期较长时,务必留存持续催要欠款的聊天、通话记录,防止被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