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当事人向他人支付XXXX元转让费,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受让一套公租房的居住使用权。双方签订合同后,当事人付清全部转让费,实际入住该公租房。
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明确不允许个人私自转让。后续因案涉房屋存在私自转让情形,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退房通知,案涉公租房被收回,当事人被迫搬离房屋,失去房屋居住权益。
对方收到转让费之后,不愿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项,双方协商沟通无果。我方当事人委托刘博律师介入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为确认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要求对方全额返还XXXXX元转让款,并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案件结果
1. 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公租房《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 判令对方在判决书生效30日之内,向我方当事人全额返还转让款XXXX元;
3. 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若义务人没有按期给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义务人到期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律师价值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公租房私下转让,交易双方均签署转让合同,款项已经全部交付,当事人实际居住使用房屋一段时间。公租房本身具有社会保障属性,不能私自转让,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该法律规定,发生交易受损后,自行协商很难追回钱款。
接受委托后,刘博律师梳理全部交易材料,调取租赁合同、租赁使用证、转让合同、收款收据、转账凭证、政府部门退房通知等全套证据,固定完整交易事实以及房屋被政府收回的关键事实。庭审当中围绕公租房不得转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财产应当返还的法律逻辑展开代理意见,完整向法庭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推动法院采纳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帮助当事人全额拿回转让款项。
本案中刘博律师准确识别公租房转让的法律风险,全面梳理整理转账记录、合同、行政文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紧扣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规定展开代理,厘清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面对民间不规范保障性住房交易,精准把握裁判思路,促使法院全部支持我方诉求,帮助当事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实现诉讼目的。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私下签订转让、转租、买卖协议,产生钱款纠纷;
2. 受让公租房使用权后,房屋被主管部门收回,已付转让费、租金无法追回;
3. 保障性住房交易,一方反悔,双方就合同效力、钱款返还发生争议;
4. 签订合同后,因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想要确认合同无效并追回已付款项。
服务指引
1. 遇到公租房私下交易纠纷,不要盲目私下协商,优先保存转让合同、收据、转账截图、房屋收回通知等全部书面证据;
2. 保障性住房有特殊管理规定,切勿私下进行转让买卖,已经发生交易产生损失,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评估合同效力;
3. 律师可协助梳理证据、代理立案、开庭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合同效力,主张返还钱款,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