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在宁波务工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消息传来,家人彻夜难眠——谁也没想到,一次看似普通的电子烟买卖,竟会带来刑事指控。
从刑事拘留到取保候审,从审查起诉到缓刑判决,这场风波最终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告一段落。当事人无需实际入狱,得以回归家庭与工作。这背后,是辩护律师在关键节点的专业介入与依法辩护。
一、案情简介:一桩没有许可证的电子烟“生意”
2025年3月至11月间,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上游供货人员(另案处理)处购入大量电子烟产品,再转售给下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6,170元,实际获利约5,000元。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还从当事人处查获电子烟雾化弹220盒、一次性电子烟120盒、无品牌烟具32盒,购买价格合计11,000元以上。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除3个样品因数量不满足鉴别检测要求外,其余均系伪劣电子烟。
电子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范围。未取得许可证非法经营电子烟,达到一定数额即涉嫌非法经营罪。这正是本案指控的核心,也是当事人最初难以理解、又不得不面对的法律现实。
二、办案经过:拘留、取保与速裁程序
2025年11月25日,当事人被抓获归案;次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案发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覃涛律师、潘律师担任辩护人。辩护律师依法介入后,围绕案件事实、情节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并依据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开展辩护工作。
2025年12月26日,即被刑事拘留约一个月后,当事人获准取保候审,得以暂时回归家庭生活。此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2026年4月24日,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辩护人亦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三、案件结果: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与辩护人的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决:
• 当事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及扣押在案的电子烟、烟具,予以没收。
宣告缓刑意味着当事人无需实际入狱服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即可。对一个普通务工家庭而言,这无疑是艰难时刻里能够接受的结果。
四、律师作用:专业辩护贯穿全程
回看本案,宁波刑事覃涛律师及团队的工作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在几个关键节点发挥了专业作用:
• 依法及时介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随即委托律师。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依法介入、充分了解案情,依法向办案机关反映辩护意见,当事人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即获准取保候审,避免了长期羁押。
• 聚焦从宽情节。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辩护策略重在量刑。辩护人紧扣“如实供述”“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 意见获得采纳。判决书明确载明:“辩护人以上述为由建议对被告人任XX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量刑建议与辩护意见共同指向缓刑,当事人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结案,无需实际入狱。
结语
一场电子烟生意,让一位普通务工者身陷刑事指控;一次专业及时的辩护,又为他守住了自由与生活。
刑事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家庭的安宁。宁波推荐刑事律师覃涛,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案件辩护,以专业、尽责、务实的辩护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个有利结果。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刑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辩护介入越早,争取空间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