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调解后单位屡次拖延,律师介入强制执行追回工伤赔偿及违约金共计19万
劳动者遭遇工伤,经过劳动仲裁调解拿到赔偿方案,本以为可以顺利拿到工伤补偿,可用人单位却以“过两天就付”为借口反复拖延,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调解书。本案中,当事人在律师帮助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仅拿到全部工伤赔偿款,还一并追回了约定的违约金,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申请人刘X,在工作期间发生腰部工伤事故。就工伤待遇赔偿事宜,刘X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各项工伤待遇赔偿。
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出具仲裁调解书,明确:
1. 双方确认2025年11月26日解除劳动关系;
2. 单位需向刘X支付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全部工伤待遇合计180000元;
3. 款项分两期支付:2026年3月30日前支付90000元,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90000元;
4. 若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单位需要额外支付违约金10000元,刘X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双方放弃本案之外劳动关系相关其他权益,本次劳动争议就此了结。
该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强制法律效力。
案件难点:单位口头承诺,持续拖延付款
调解书生效之后,到了约定的第一笔付款期限,用人单位并没有按期打款。
刘X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对方总是以“财务在走流程”“过两天就安排转账”为由进行敷衍、拖延。刘X一次次等待,到期后依旧没有收到赔偿款项。
面对单位反复的口头许诺,迟迟不见实际到账,刘X明白单纯协商催促已经没有效果,继续等待只会让赔偿遥遥无期。于是刘X委托律师处理后续维权事宜。
律师仔细审阅仲裁调解书,梳理案件材料,发现调解书已经明确约定:只要任意一期逾期,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可以一并主张10000元违约金。单位已经构成违约,完全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维权经过:申请强制执行,全额拿到赔偿+违约金
律师整理好仲裁调解书、送达凭证、身份材料等全套证据,向管辖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支付:工伤赔偿款180000元,以及违约金10000元。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之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查控。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再也无法继续推诿拖延,最终按照调解书约定,将180000元工伤赔偿款以及10000元违约金全部履行到位,刘X足额收到全部款项。
案件启示
1. 生效劳动仲裁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收之后就具备法律效力,不是一纸普通协议。单位不按约定给钱,不需要再重新仲裁、起诉,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不要轻信“过两天就付”的口头承诺
很多用人单位会用口头安抚来拖延时间,拖延越久,对劳动者越不利。一旦出现逾期,不要无限期等待,及时走法律强制执行程序。
3. 调解书中的违约金条款,可以一并执行
本案调解书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把本金和违约金一并主张,这也是约束用人单位按时履约的重要保障。
4. 工伤维权,调解不等于结束,履行到位才算真正解决问题。调解拿到文书只是第一步,落实拿到赔偿款,才是维权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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