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侵权纠纷|装修垃圾致车辆受损,代理装饰公司应诉,法院划分多方过错责任
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近年
委托方:被告 B(装饰公司)
代理律师:刘丽艳律师
律所:山东三禾(临沂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小区业主家中开展家庭室内装修,物业公司将装修垃圾堆放在地下车库通行拐弯位置。小区业主驾驶轿车通行,车辆被堆放的装修垃圾剐蹭,车辆受损,车主起诉业主、物业公司、承接装修工程的装饰公司,要求赔偿车辆损失一万余元。
原告诉称,装修垃圾系该户装修产生,装饰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丽艳律师代理装饰公司参与应诉,提交装修施工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段,装饰公司尚未进场开展施工,案涉垃圾不是该装饰公司施工产生。
案件结果
临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装修垃圾系该户业主产生;由业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车主对装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装饰公司无需承担赔偿。
律师价值
1.事实证据梳理,通过合同、施工时间聊天记录,证明事发时尚未进场施工,厘清损害发生的时间线,成功为代理的装饰公司脱责。
2.厘清多方侵权案件责任逻辑,区分垃圾产生主体、物业管理义务,帮助法庭划分各方过错比例。
3.商事家装项目风险提示,提示客户家装项目进场、停工、完工都要留存聊天、现场记录,遇到财产损害纠纷可以还原事实。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可咨询情形:
1.家装、工装项目,因建筑垃圾、施工物品引发第三方财产损害赔偿;
2.被起诉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但损害不是我方施工造成;
3.物业、业主、施工方多方主体混杂的财产侵权案件。
家装施工纠纷,注意留存进场、停工、完工的聊天记录、现场证据,发生第三方财物受损,方便区分到底是谁造成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