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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晨晨律师代理赡养纠纷案胜诉,成功维护老年人赡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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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厚谦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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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屈晨晨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梳理了赡养纠纷的法律关系,有力驳斥了被告以”家庭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荒谬抗辩。通过严密的举证与法理分析,成功帮助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原告争取到应有的经济赡养与生活照料,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兜底民生保障中的核心价值。

案件详情

屈晨晨律师代理:原告

案件类型:婚姻家庭

代理结果:胜诉

裁决法院: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案件主要内容:

本案原告陈某某系一位年逾古稀的老母亲,现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来源,每月仅能领取百余元的养老保险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原告育有三名子女,其中两名儿子(被告高XX、高XX)及一名女儿(第三人高XX)。多年来,两名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不闻不问,拒不负担基本生活开支,原告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无奈之下向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每月每人支付数百元赡养费;两被告承担其医疗费、护理费;确认第三人作为主要赡养人负责日常起居照料;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在庭审中,两被告均拒绝支付赡养费。被告高XX辩称自己无固定收入,且父亲生前曾约定由另一被告负责母亲养老,原告自身亦有数万元积蓄;被告高XX同样以父亲生前的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并附加条件称,只有当第三人及其女儿迁出户口后,他才同意照顾母亲。

面对被告的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原告年逾七旬,无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三名子女均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针对被告提出的”父亲生前约定由一人负责赡养”的抗辩,法院明确指出,赡养义务系法定义务,不得以私下约定予以免除。同时,被告关于”无力支付”及”原告有积蓄应先用完”的主张,因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两被告自2025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各向原告支付数百元赡养费;原告的医疗费、护理费凭票据由两被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原告的日常生活起居由第三人负责照料;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有效保障了老年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本案争议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赡养义务的法定性与不可免除性。被告试图以”父亲去世后的口头约定”来免除自身的赡养责任,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具有强制性和专属性,任何家庭成员之间的私下协议、遗嘱或口头约定,均不能对抗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合法抗辩理由。

其次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与事实认定。被告在庭审中提出原告拥有数万元积蓄,主张应先用完积蓄再要求子女赡养,同时声称自身无固定收入、无力支付。然而,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下,被告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原告的实际财产状况,也未能证明自身确实丧失了赡养能力。在缺乏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纳,这体现了司法裁判对客观事实与证据规则的严格遵循。

最后是赡养方式的合理划分与多元化履行。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涵盖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本案中,结合原告年老体弱、需要日常陪护的实际情况,以及第三人的居住与照料条件,法院在判决两被告承担经济赡养义务的同时,确认由第三人承担主要的生活起居照料义务。这种判决方式既尊重了家庭的客观现实,又实现了赡养义务在子女间的合理分担,确保了原告晚年生活的全面保障。

本案的经验

本案为处理类似家庭赡养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第一,明确了法定赡养义务的绝对性。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部分子女试图通过家庭内部协议或历史遗留问题来推卸赡养责任。本案判决清晰地划定了法律红线,即任何形式的约定均不能免除法定赡养义务,这为基层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树立了裁判标杆,有效防止了子女利用”家庭内部约定”逃避法律责任的现象。

第二,强调了证据规则在家事审判中的重要性。家事纠纷往往掺杂大量情感因素与主观陈述,当事人容易提出缺乏事实依据的抗辩。本案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被告关于”原告有积蓄”、“自身无收入”等口头抗辩进行了严格的证据审查。在被告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对其不利的认定,这提醒诉讼参与人必须重视证据的收集与提交,避免空口无凭的狡辩。

第三,探索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相结合的赡养模式。传统的赡养判决往往侧重于金钱给付,但在实际执行中,老年人更需要的是生活上的陪伴与照料。本案根据各子女的实际能力与客观条件,将经济赡养与生活照料进行合理拆分与确认,既保障了老人的物质需求,又兼顾了精神慰藉与生活起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种精细化的裁判思路,为妥善化解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谐提供了有益借鉴。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屈晨晨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梳理了赡养纠纷的法律关系,有力驳斥了被告以”家庭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荒谬抗辩。通过严密的举证与法理分析,成功帮助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原告争取到应有的经济赡养与生活照料,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兜底民生保障中的核心价值。

办案心X

代理这起赡养纠纷案,我深感家事案件不仅是法律的博弈,更是伦理与亲情的考验。面对年逾古稀、每月仅靠百余元维持生计的老人,以及两名试图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的儿子,我深刻体会到法律援助律师肩上的重担。在庭审中,被告试图用”父亲生前的约定”来对抗法律,这种将亲情物化、将义务契约化的行为令人痛心。作为代理律师,我的职责不仅是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每月数百元的赡养费,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庭的庄严判决,向当事人和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赡养父母是底线,法定义务不容讨价还价。

在办案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家事审判不能仅仅停留在”给钱”的层面。老年人的需求是多元的,除了物质保障,他们同样渴望生活上的照料与精神上的慰藉。因此,在诉讼请求的设计上,我们特意将”确认第三人负责日常起居照料”纳入诉求,最终法院也予以了支持。这让我更加坚信,优秀的家事律师应当具备全局视野,既要懂法理,也要懂人情,更要懂老年人的真实需求。

此外,本案也给我留下了关于举证责任的深刻教训。在法庭上,被告的诸多抗辩看似有理,实则空洞。这提醒我们在未来的办案中,不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更要引导当事人树立证据意识。看到老人最终获得了妥善的安置与保障,我深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所在——我们不仅是在办理一个个案件,更是在修补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关系,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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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适用于面临赡养纠纷、抚养费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婚姻家庭类法律问题的客户。特别是针对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试图以家庭内部协议逃避法定责任,或涉及多子女赡养责任划分、经济供养与生活照料相分离等复杂情形的老年当事人及其家属,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本案推荐关键词:

赡养纠纷、法律援助、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举证责任、婚姻家庭、民法典、生活照料、赡养费、家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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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晨晨律师,女,中南民族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贵州厚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代理多件婚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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