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系2009年成立,从事企业信息化服务的互联网软件开发企业,自主研发建站系统及千余套收费网站模板,相关软件产品具备市场知名度,构成企业核心竞争资源。原告调查发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修改涉案网站模板目标源代码与建站系统部分目标源代码,未支付报酬、未保留原作者署名,将代码部署至自有服务器,通过域名搭建商业网站对外公开传播,公众可直接查看获取源代码,该行为涉嫌侵害复制权、修改权、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委托律师维权。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梳理全案事实,提炼三大争议焦点:原告是否对涉案网站代码享有著作权、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原告赔偿主张依据;完成证据调取固定,开展源代码抄袭勘验比对工作,代理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律师持续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积极推动纠纷调解,尽力降低双方损失。
案件结果
经律师斡旋,本案开庭前达成诉前调解方案:被告停止使用涉案网站及侵权代码,并向原告赔付经济损失。原告收到赔偿款项后,代理律师代为向受理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