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1年6月,李XX向某公司购买XX二手车一辆,实际支付购车款13.1万余元。某公司出具《车辆状况表》,明确承诺该车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2023年7月,李XX在结清车贷准备出售该车时,经第三方告知该车曾发生重大事故。经查,该车在出售前曾发生三次出险,其中2021年1月的重大事故维修项目达41项,维修费高达4.4万元,且存在右A柱内侧变形、右侧下梁变形等严重安全隐患。某公司在售车时故意隐瞒上述重要事实,致使李XX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车。李XX遂委托张龙律师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购车款。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某公司作为二手车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未如实告知车辆重大事故记录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李XX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但检测报告显示该车为重大事故车,且维修费用占成交价约30%,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保证,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车辆销售协议》和《二手车受托销售协议》;某公司返还李XX购车款12.6万余元;某公司支付三倍赔偿金38万余元;某公司承担鉴定费五百余元。
【适用场景】
本案例适用于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特别是当二手车经营者隐瞒车辆重大事故、水泡、火烧或篡改里程数等真实车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构成消费欺诈时,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惩罚性赔偿。
【服务指引】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务必要求经营者将“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等车况承诺写入书面合同。交易前后,可通过专业平台查询车辆出险及维保记录,或委托某鉴定公司等权威机构进行检测。一旦发现经营者隐瞒真实车况,应注意保全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检测报告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