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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伙做餐饮散伙引发诉讼,原告凭单方记账漫天索赔|律师用原始单据抗辩,剔除房租等多项无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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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餐饮合伙散伙诉讼,律师凭原始单据推翻单方记账,驳回停业房租索赔,剔除多项无依据诉求,完成公平合伙清算。

案件详情

口头合伙做餐饮散伙引发诉讼,原告凭单方记账漫天索赔|律师用原始单据抗辩,剔除房租等多项无理诉求

  案例专长:合伙合同纠纷、个人合伙散伙清算

  判决时间:2026年09月

  法院: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被告(餐饮合伙经营一方)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原告有证据佐证的部分合伙款项;驳回原告主张停业之后房租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原始采购单据修正设备投入金额;庭审协商完成合伙设备分割。

  一、案情内容

  原被告双方口头达成合伙,共同经营一家火锅餐饮店,没有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双方口头约定前期投入成本双方各承担50%,店铺营业后按照XXX业额给原告支付经营提点,约定不同经营阶段提点比例。原告负责开店技术指导、美团运营,我方当事人负责店铺出餐、现场实际经营。

  店铺开业经营一段时间后持续亏损,2025年10月店铺停止实际经营,后续办理工商注销。店铺停业之后,房屋没有立刻退还给房东,直到2026年3月才完成房屋交接。

  合伙散伙之后,双方针对合伙全部账目彻底闹翻。原告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合作成本6000元、支付美团店铺经营收益提点6067元、分割合伙购置经营设备、返还垫付午餐肉货款230元;诉讼过程中还临时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独自承担店铺停业之后直至交房前的全部房租损失。原告大部分投入金额的依据,是自己单方手写记账。

  接受委托之后,律师收集全套微信聊天记录、厨具原始采购销货单据、房屋租赁合同、押金退还记录、店铺注销缴费凭证、城管罚款票据等全套材料。针对原告单方手写账本记载冰箱灶台6063元投入,律师提交原始购货单据,证明全套厨具实际采购金额仅3550元,推翻原告单方记账的高额数字。

  庭审重点抗辩停业房租损失:店铺2025年10月就停止经营,全体合伙人都负有及时协商退租、减少损失扩大的法定义务,停业之后没有及时退房产生房租,属于双方没有共同止损造成扩大损失,不能单方面判令我方当事人全部承担。同时针对原告各项诉求逐一核对证据,区分哪些支出属于合伙共同债务,哪些属于单方支出。

  法院采信我方提交原始采购单据,修正设备出资数额;完全驳回原告主张停业之后房租损失的诉求;仅支持有转账、聊天记录佐证的成本、提成、垫付款;设备由法庭组织双方当庭协商作价分割,公平完成合伙清算。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李楠律师

  1.朋友、熟人之间口头合伙开店,没有书面合伙协议,散伙之后发生清算纠纷;

  2.合伙对方拿自己单方手写记账,主张高额合伙投入、分红、各类损失;

  3.合伙店铺停业,对方起诉要求我方独自承担停业之后持续产生房租损失;

  4.双方对设备购置金额、垫付款、合伙开支、押金返还发生巨大争议。

  三、李楠律师服务内容

  1.收集采购单据、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推翻对方单方手写记账;

  2.厘清合伙全部投入、收入、押金、各项开支,甄别哪些属于合伙共同承担项目;

  3.依据民法典合伙相关规定,抗辩停业后扩大房租损失不应由我方单独承担;

  4.针对原告每一项诉讼请求逐项质证抗辩,剔除没有证据支撑的索赔项目;

  5.参与法庭协商,促成合伙设备当庭作价分割,推动案件公平清算。

  四、律师价值

  个人口头合伙是实务当中纠纷高发类型,很多当事人不签书面合伙协议,发生矛盾之后就拿自己单方记账当做证据起诉,把经营失败的损失全部推给另一方当事人。本案原告增加的停业之后房租损失,如果得到法院支持,我方当事人要独自承担停业后数月房租,会产生额外几千元不必要损失。

  律师接受委托后,不局限于应诉答辩,全面调取原始交易凭证,用商家出具的购货单据推翻原告手写账本的虚高设备金额。庭审重点阐释合伙法律规则:合伙体停止经营之后,全体合伙人共同负有减损义务,不能把未及时退租造成扩大损失全部归责一方。

  最终法院驳回停业房租全部诉求,纠正设备投入金额,剔除大量无证据支撑的主张,在没有书面合伙合同的不利前提下,依靠客观交易凭证实现公平清算,避免委托人承担经营失败带来的不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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