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机构:盐城仲裁委员会
结案时间:2025年12月
代理方:申请人
案件详情
本案系典型的商事销售代理合同违约纠纷,核心争议为品牌招商代理方拒不履行供货义务、公司拟注销导致合同彻底无法履行,代理商维权困境突出。我方当事人为外地小商品零售批发经营者,2025年3月参与被申请人组织的线下招商会,基于对方宣传的知名品牌背书,信赖其正规招商资质,先后签订两份区域代理经销合同,取得某市五大核心区域的产品独家经销权限。
根据合同约定,单区域代理保证金5万元,五区域合计25万元,当事人依约足额支付全部保证金,款项分别通过员工收款码、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完成转账,付款记录完整可查。合同履行初期,被申请人仅完成首批铺货供货,后续当事人按约支付第二批对应货款后,被申请人长期推诿拖延,无正当理由拒不发货,多次沟通仅以“正在安排”“专人对接”等话术敷衍,持续违约。
因被申请人持续违约,当事人无法开展正常销售经营,不仅错失大量产品销售窗口期,还因维持运营产生员工薪资、异地沟通维权等多项额外损失。同时,当事人核查发现案涉代理业务存在多层代理架构,合作主体权责混乱,各关联方相互推诿拒责,无人处理发货及保证金退还事宜。更为关键的是,2025年10月被申请人作出解散清算决议,启动公司注销备案流程,主体即将消亡,案涉销售代理合同彻底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临彻底受损风险。
为挽回全部损失,当事人委托我方律师团队处理本案。接受委托后,我方迅速梳理完整案件证据链,包含双方签订的两份正式经销合同、25万元保证金完整转账流水、双方工作群组聊天记录、被申请人公司清算注销公示信息等,完整固定对方违约事实及合同履行不能的核心依据。本案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的全部抗辩权利,仲裁庭依法缺席审理本案。
我方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县(区)区域代理经销合同书》;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全额退还我方当事人缴纳的代理保证金2500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当事人因本案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全部仲裁费用。
案件结果
经盐城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全面核查我方提交的证据及案件事实,最终全部支持我方仲裁请求,作出终局裁决:
1.确认双方签订的两份区域代理经销合同书自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之日正式解除;
2.被申请人全额返还我方当事人代理保证金250000元;
3.被申请人承担当事人本案维权支出的律师费20000元;
4.本案全部仲裁费用871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当事人预交,由被申请人随上述款项一并付清;
5.被申请人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逾期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案件总结
本案是商事代理合同纠纷中极具代表性的违约维权案件,集中体现了中小代理商面对企业主体违约、公司注销跑路、多层代理推诿时的维权难点。实践中,诸多招商企业借助知名品牌背书吸引代理商签约缴费后,随意违反供货义务,利用信息差、地域差、主体架构混乱等优势拖延履约,一旦经营不善便通过注销公司规避债务,导致中小代理商保证金、货款血本无归,且异地维权成本极高、举证难度大。
本案办理核心亮点在于精准抓住案件两大关键胜诉要点,实现当事人权益全额落地。其一,我方完整固定了合同效力、足额付款、对方拒不供货的持续违约事实,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文本形成闭环证据链,彻底夯实对方违约责任;其二,及时核查锁定被申请人公司清算注销的关键事实,据此主张合同目的彻底无法实现,为合同法定解除、保证金全额退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彻底阻断对方后续抗辩空间。
同时,本案充分适用合同违约损失赔付规则,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律师费、仲裁费全部由败诉方承担的胜诉结果,全面覆盖当事人的维权成本。针对被申请人缺席审理的情况,我方精准把控庭审流程,完整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发表代理意见,确保仲裁庭全面采信我方观点,最终实现全部仲裁请求100%支持。本案结果彻底扭转了中小代理商的弱势维权地位,全方位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