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回顾
交易背景:上诉人(上游车商)向被上诉人(下游二手车公司)出售玛莎拉蒂二手车,双方微信沟通车况,上诉人告知车辆仅存在小事故、避震鼓包,未完整披露发动机大修、里程调表核心瑕疵;车辆前手登记人并非上诉人,系中间流转收购车辆。
下游转售纠纷:下游公司购入该车后转卖给第三方买家,买家使用中发动机冲缸,检测发现车辆实际里程 13 万余公里,表显仅 8.5 万公里,发动机多处拆装大修,买家起诉下游公司。下游公司与买家达成调解,赔付各类损失合计 131971 元。
上下游诉讼经过:下游公司起诉上游车商索赔调解损失,一审认定双方均为专业二手车经营者,均未尽全面查验义务,酌定各承担 50% 责任,判令上游赔付 65985 元;上游不服提起二审,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上游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主张买家虚假陈述、调解系下游自愿放弃抗辩、遗漏车辆原始登记人事实,高院审查后驳回再审申请。
双方核心抗辩:
上游:已如实告知车辆瑕疵,下游作为同行具备检测能力,调解损失系下游自行扩大,发动机损坏是买家使用不当造成;
下游:发动机维修、里程数是车辆核心交易指标,上游刻意隐瞒重大车况瑕疵,直接导致赔付损失。
二、办案思路(代理下游二手车公司)
完整固定车况沟通证据:提取双方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对比车辆变速箱里程读取数据、维修记录,证明上游刻意隐瞒发动机大修、调表两大关键瑕疵,上游仅提及轻微外观问题,未披露核心动力故障。
分层举证损失形成完整闭环:提交买家起诉卷宗、调解协议、转账付款凭证,证实下游实际赔付金额,证明损失直接来源于车辆隐瞒瑕疵,不存在自行扩大损失情形。
精准划分双方过错责任:认可下游作为二手车商负有查验义务,但重点论证上游卖方负有法定车况如实告知义务,重大隐蔽维修记录无法通过简单外观查验发现,法院五五过错划分符合公平原则。
全程序分层应诉:一审夯实事实基础;二审针对上游事实遗漏、证据曲解逐项反驳;再审阶段针对再审事由逐条说理,证明原审事实、法律适用无误。
厘清车辆流转主体关系:车辆前手登记人不影响上下游买卖合同相对方责任,合同约束买卖双方,原始车主无需在本案承担责任。
三、办案亮点
电子聊天记录作为核心定案证据,完整还原卖方隐瞒车况主观过错,多级法院全部采信该组关键证据。
区分 “外观小瑕疵” 与 “发动机、里程核心重大瑕疵”,说理清晰,法院认可隐瞒瑕疵是损失根本诱因。
一审、二审、再审全诉讼程序胜诉,上游全部上诉、再审理由均被驳回,判决稳定无改判。
合理平衡同行双方查验义务,不追求全额赔付,五五责任划分诉求全部被法院采纳,裁判尺度匹配本地二手车行业裁判惯例。
清晰隔离第三方买家使用过错与卖方隐瞒瑕疵的因果关系,买家使用不当仅为次要诱因,隐瞒车况才是根源。
四、办案结果
一审判决:上游车商赔付下游公司损失 65985 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分摊。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决,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承担。
高院再审裁定:驳回上游再审申请,原审判决生效,上游需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履行提示:逾期支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限高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