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例|廖永凯律师代理:客户原预估需全额承担货款损失,经律师介入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案件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因买卖合同款项争议涉诉。原告主张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委托我方对手代理,我方廖永凯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人参与二审,厘清交易底层法律关系,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对方上诉请求全XX空。
办案经过
本案交易模式复杂,存在多层转代、资金中转、平台系统操作等多重事实,原告主张双方直接成立买卖合同,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货款赔付责任。当事人最初预估一旦二审改判,将面临全额货款及利息的巨额损失。 接受委托后,廖永凯律师全面梳理聊天记录、资金流水、平台操作记录等全部证据,拆解整个交易链条:厘清案涉货物实际交易主体、资金流转路径,论证我方当事人仅为信息传递、资金中转角色,并非买卖合同相对方;针对上诉人提出的 “资金转账即成立买卖关系” 核心观点,逐条驳斥其证据漏洞,区分资金代收行为与买卖合同付款义务,向法庭完整还原真实交易架构,论证原告主张的买卖合同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廖永凯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上诉人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货款、利息的诉求全部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款项赔付责任。
办案心得
很多商事交易存在多层居间、代下单、资金中转安排,当事人容易混淆资金转账行为和买卖合同关系。判断买卖关系不能只看资金往来,要综合交易洽谈主体、货物交付、合同权利义务承担方综合认定。对方仅凭转账记录主张货款,不能当然成立买卖合同。交易中要留存聊天记录、平台单据,区分代收代付和直接交易,避免被错误认定为合同相对方。
适用场景
多层分销、平台代下单、资金中转类商事交易引发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原告仅凭转账凭证主张货款,被告否认存在买卖关系的合同案件。
服务指引
1.商事合同纠纷,尽早整理完整交易证据(聊天记录、货单、资金流水);
2.交易存在代付、中转、居间安排时,提前委托律师对法律关系定性;
3.收到上诉材料,及时委托律师评估上诉风险,制定证据抗辩方案。
律师价值
廖永凯律师擅长复杂商事买卖合同纠纷,能够穿透表面资金流水,精准锁定真实法律关系,识别对方证据缺陷,在二审程序有效抗辩,帮助当事人规避不必要的巨额债务,守住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