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基础信息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调解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二、案件背景
原告高X委托纪蓉蓉律师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案涉子女原先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希望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自己名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协商结果予以司法确认。
核心案件争议
1.是否符合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2.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3.双方能否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案件审理(调解)结果
1.自约定日期起,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由被告变更归原告高X所有;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自行负担。
四、纪蓉蓉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 收集整理案件材料,论证变更抚养关系的事实基础
梳理子女过往生活学习情况、双方抚养条件等证据材料,结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整理原告具备抚养能力、适合直接抚养子女的相关事实依据,为起诉变更抚养权夯实基础。
2. 开展诉前、诉中沟通协商,推动对方理性考量
代理原告与被告进行沟通,从子女成长角度释X利弊,尽量减少双方对立冲突,推动被告重新考量抚养安排,争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开庭对抗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
3. 拟定调解方案,明确抚养权变更生效时间
在调解过程中,重点落实抚养权变更的具体生效时间,将变更节点清晰写入调解协议,避免后续对于抚养权移交时间产生争议,实现原告核心诉讼目的。
4. 把控调解风险,向当事人释X法律后果
向当事人充分释X变更抚养关系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确认调解内容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提示调解书生效之后抚养权即发生法律上的变更。
5. 配合法院完成调解程序,实现当事人核心诉求
配合法庭完成调解全部流程,双方签字确认调解协议。通过本案调解,原告顺利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少家庭矛盾对抗。
五、适用咨询场景
1.离婚之后,想要起诉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2.直接抚养一方抚养条件发生变化,对子女成长不利;
3.希望以调解方式平和完成抚养权变更,减少双方冲突;
4.需要固定抚养权变更时间节点,通过司法文书确认抚养关系。
六、法律服务指引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可委托纪蓉蓉律师代理。法院处理抚养权纠纷,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并非离婚时确定抚养权后就永远不能改变,出现相应事实条件,可以起诉申请变更。律师会结合双方抚养条件、子女现状,优先争取调解处理,把变更时间等关键内容固定在法律文书之中,维护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