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江海龙律师:从 "首诉被判不离" 到 "二诉一次判离"—— 代理深陷家暴婚姻的委托人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委托人原本预估 —— 前次起诉离婚已被法院以 "感情未完全破裂" 驳回,担心本次再诉依旧无果,被迫长期困于家暴婚姻;经江海龙律师依法代理、精准运用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一次性获准离婚,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
【案件简介】
委托人(女)与丈夫结婚十余载,婚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与冷暴力,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其曾于数年前首次起诉离婚,因举证不足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持续分居、形同陌路。委托人身心俱疲、近乎绝望,遂委托江海龙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决心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办案经过】
江海龙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梳理委托人历次诉讼材料与长期家暴、分居事实,系统固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关键证据。针对被告拒不到庭、消极应对的情况,律师精准援引《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庭审中,律师充分陈述委托人遭受的长期冷暴力、家庭暴力,以及婚生子已理解并支持母亲离婚等事实,据理力争,为法庭全面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江海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委托人成功摆脱长期家暴婚姻;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委托人自次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多年心愿终获实现。
【办案心得】
家暴离婚案件,证据与时机缺一不可。首次起诉若举证不足往往 "功亏一篑",但只要厘清法定情形、善用 "判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的再诉规则,二次起诉即有望一次性判离。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把冰冷的法条转化为当事人手中的 "护身符",为深陷不幸婚姻者指明出路。
【适用场景】
1.夫妻感情破裂、存在家暴或冷暴力,当事人急于解除婚姻关系;
2.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需要二次起诉维权的当事人;
3.涉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复杂争议的离婚案件。
【服务指引】
如您正面临离婚、家暴维权、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可携相关材料咨询江海龙律师。律师将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评估离婚条件与诉讼时机,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全程跟进直至执行到位。
【律师价值】
专业、果敢、精准。江海龙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善于从复杂事实中锁定关键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规定,助当事人在最需要时依法突围,真正实现 "以法护家、以情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