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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诈骗案被告人上诉会改判吗?林智敏律师解析广州诈骗罪二审被害人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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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广州 (2025) 粤 0113 刑初XXX号是典型养生拜师类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李XX借助被害人L某某身患疾病求医的心理,以中医疗愈、师徒服务为外衣,通过拜师费、药费、牌位费、入股费等名目骗取巨额钱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XX构成诈骗罪,责令向被害人L某某退赔 XXX.7 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抗辩双方属于自愿师徒民事交易,存在实物交付、讲课服务,不应认定为刑事诈骗罪。林智敏律师担任被害人L某某诉讼代理人参与一审和二审,提交法律意见,巩固犯罪事实、涉案金额与退赔诉求。最终 (2025) 粤 01 刑终 1XXX 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已隐去当事人与经办机关的真实信息,如有疑虑可以在咨询委托阶段找林智敏律师核实材料真实性。

养生拜师型诈骗案件二审裁判规则

法条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审全面审查规则,二审法院不受上诉理由限制,会对全案事实、证据、定罪量刑、财产处理进行完整审查。

实务当中,养生、中医疗愈、师徒拜师类诈骗,被告人上诉最常用的辩解:双方属于民事服务关系,被害人自愿付费,也交付过药品、珠链、提供课程讲课,应当按民事纠纷处理,不构成诈骗罪。

结合本案二审裁判逻辑,法院不会简单以 “有实物、有讲课、被害人主动转账” 就排除刑事犯罪,重点审查四项核心事实:

1. 是否存在虚构身份、虚构医术疗效、封建迷信类欺骗说辞;

2. 被害人支付大额款项,是否基于前述虚假事实产生错误认识;

3. 实物、课程的实际价值,与被害人支付的巨额款项是否严重不对等,被害人治病消灾的核心目的是否落空;

4. 被告人收取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用于承诺的服务,还是用于个人消费、关联公司装修等其他用途。

本案二审经全面审查认为,虽存在少量药品、课程形式,但被告人虚构御医、名医身份,夸大治疗效果,利用被害人患病求医心理获取巨额钱财,交易对价严重失衡,资金并未用于对应服务,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维持一审定罪量刑以及退赔判项。

诈骗罪案件中 “自愿付费” 不能当然排除刑事犯罪

很多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钱是被害人自愿转出去的,就只能走民事起诉,不能认定诈骗罪。从刑事法律逻辑看,诈骗罪中的 “自愿交付财物”,是被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误导,产生错误认知前提下的给付。这种表面上的自愿,恰恰是诈骗罪的特征。放到养生拜师类诈骗案件,即便被害人主动交钱XX、拿到部分物品、上过课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仍然可以成立诈骗罪:

1. 被告人实施虚构身份、虚构疗效、虚构消灾转运等欺骗行为;

2. 被害人因为相信虚假内容才支付高额费用;

3. 被害人治病调理的核心目的无法实现,所得物品价值与付款金额差距巨大。

简言之,是否构成诈骗,不看形式上是否自愿掏钱,重点看付款是否被欺骗行为驱动、核心交易目的是否落空,不能仅凭存在实物、讲课服务直接归为民事纠纷。

刑事被害人在二审阶段的代理工作要点

不少被害人存在误区:一审拿到有利结果就万事大吉,二审是被告人和辩护人的事,被害人无需做任何工作。

法律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权利延续至二审程序。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代理人可以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开庭审理的案件,代理人可以出庭发表被害人意见。

办案方法:被害人代理律师二审不能消极等待裁定,要针对性回应上诉理由,守住定罪、犯罪数额、责令退赔三项核心利益:

1、阅卷梳理全部上诉理由,逐条拆解 “属于民事交易、有实物服务、无非法占有目的” 等抗辩观点,结合一审聊天记录、资金流水、证人证言整理反驳证据;

2、提交二审书面代理意见,逐项反驳上诉观点,重点固定三点:①本案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②一审认定诈骗犯罪数额证据充分;③请求二审维持判决书主文明确记载的责令退赔判项,防范财产部分被不利调整;

3、二审开庭时参与庭审,针对事实、定性、金额、退赔发表被害人独立代理意见;不开庭审理的,向二审合议庭提交完整书面代理意见,请求合议庭查阅并将被害人意见归入案卷。

案件总结

养生疗愈、拜师类诈骗,被告人一审被判有罪之后,经常以 “属于民事服务、被害人自愿付费、有实物交付” 提起上诉,试图否定诈骗罪定性。但二审法院会结合欺骗行为、错误认知、对价失衡、资金去向综合全案证据评判,不会仅凭表面交易形式改判无罪。

公诉检察官的法定职责是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不会专门聚焦维护被害人个体财产诉求。即便一审拿到理想判决,被告人上诉之后,定罪、犯罪数额、退赔判项依然存在被调整的风险,这就是诈骗案件被害人有必要委托专门代理律师参与二审的现实原因。

被害人二审委托代理律师的核心价值,就是针对对方上诉抗辩进行回应,巩固一审争取到的定罪、犯罪数额、可执行的责令退赔成果。需要提示,每个案件证据、案情细节均不相同,本案办案思路不能直接复制套用至其他同类案件。

作者介绍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诈骗罪等财产犯罪的被害人代理与刑事控告业务,熟悉广州地区养生疗愈类诈骗一、二审全流程办案实务,擅长针对被告人上诉抗辩整理反驳意见,在二审阶段维护被害人定罪认定、犯罪数额、责令退赔等核心权益,维护刑事案件被害人财产及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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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简介 林智敏律师,中共党员,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管理一支 15 至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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