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安X、李X等人分别经营多家私影助教桌游店,赵X、谢X先后担任店长及前台。四被告人明知黎XX等十余名人员系未成年人,仍组织其在店内从事有偿陪侍服务。被告人谢X于2025年2月开始担任前台,在安X指示下负责店铺除采购、店面维护、排班外的日常管理。谢X通过参与管理非法获利六千余元。案发后,谢X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是谢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是否应认定为从犯;二是提供牵手等一般违规服务是否属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处罚范围;三是谢X的主观明知程度及量刑情节。辩护人提出,谢X仅知晓部分陪侍人员为未成年人,无核心组织管理行为,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等从轻处罚情节。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针对辩护意见,法院认定有偿陪侍服务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属于该罪处罚范围。在共同犯罪中,谢X受指示参与日常管理,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鉴于谢X参与犯罪时间较短,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判处谢X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其违法所得。
【适用场景】
本案适用于私影店、桌游店、KTV等娱乐场所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刑事辩护。尤其适用于店内前台、服务员等非核心管理人员面临刑事指控时,如何进行从犯认定、主观明知程度辩护以及争取缓刑的实务场景。同时,也适用于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刑事合规与风险防范。
【服务指引】
若娱乐场所员工因涉嫌此类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应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通过详细梳理当事人的岗位职责、实际参与程度、获利金额及工作时间,精准界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同时,指导当事人如实供述、积极退赃退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协助申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最大程度争取取保候审及缓刑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