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张XX与被告许XX、曹XX因长期的买卖合同业务产生纠纷。因两被告未能按约及时支付货款,原告张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张文昌律师作为其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向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26年7月8日正式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诉前及审理初期,张文昌律师指导原告全面收集并整理了双方的交易合同、发货凭证、对账单以及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界定了两被告各自的欠款事实与金额,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和后续调解做好了充分准备。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两被告各自拖欠原告货款的具体金额确认,以及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与违约制约机制的设定。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被告许XX对下欠原告17.1万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表示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分期偿还;被告曹XX亦确认截至2026年6月5日下欠原告货款7.4万余元,同样提出了分期还款的诉求。面对被告的还款压力,张文昌律师从专业角度出发,既坚持原告债权必须得到保障的底线,又灵活调整策略,重点围绕还款期数的设置、每期还款金额的分配、逾期违约金的惩罚性设定以及加速到期条款的适用,与两被告及其代理人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谈判,力求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最大化降低原告的执行风险。
【裁判结果】
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被告许XX下欠原告的17.1万元,分六期等额支付,每期支付2.85万元;被告曹XX下欠原告的7.4万余元,分四期支付,前期偿还1.4万余元,后续三期各偿还2万元。协议特别约定,若任一被告任意一期逾期履行,则需额外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一千元,且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五千二百余元,由两被告按欠款比例分担。该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并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圆满化解了此次买卖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