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抗辩全胜|聊城孙玉蕾律师代理,驳回5万余元彩礼返还+20000元精神赔偿诉求,成功判决离婚
一、案件简介
原告AX与被告BX经他人介绍相识,二人办理结婚登记,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步恶化。AX曾于20XX年X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并未好转,AX曾做流产手术,感情矛盾进一步激化,AX再次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AX委托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孙玉蕾律师担任本案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请求为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令被告返还嫁妆,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过程中,被告BX同意离婚,但提出双方没有实质共同生活,主张要求AX返还订婚礼金5万余元,并且以原告擅自中止妊娠为由,向原告主张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庭审中原告主动放弃对婚后购置洗衣机的分割请求。
二、律师代理经过
孙玉蕾律师代理原告一方,围绕离婚诉求以及抗辩对方两项金钱主张开展庭审工作:一是提交结婚证、前次离婚判决书等证据,证明双方两次诉讼离婚、长期感情不和,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推动法庭支持离婚诉求;二是针对被告5万余元彩礼返还请求,结合案件事实,提出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实际共同生活,被告也无法举证因给付彩礼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不符合彩礼返还法定条件;三是针对被告20000元生育权精神损害赔偿诉求,援引司法解释,明确女方享有生育自主决定权,男方以此索要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四是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根据当事人意愿调整财产主张,聚焦核心诉求,简化案件争议焦点。
三、判决结果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准予原告AX与被告BX离婚。
驳回被告BX要求返还订婚礼金5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的全部反诉主张。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被告双方平均负担。
四、律师价值
精准运用婚姻法律司法解释,成功抗辩被告5万余元彩礼返还以及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两项诉求,避免委托人承担大额金钱给付义务;
充分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二次起诉顺利促成法院判决离婚,帮助当事人摆脱破裂婚姻关系;
精准把握女性生育权保护法律规则,在对方以流产为由索要赔偿的不利情形下,依法维护女性的人身自主权利。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山东聊城孙玉蕾律师:
1、夫妻感情不和,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需要二次起诉,争取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已经共同生活,离婚时另一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三金,需要抗辩彩礼返还诉求;
3、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终止妊娠,男方以此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依法维护女性生育自主权;
4、离婚案件当中,双方财产争议不大,主要诉求为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律师代理出庭,梳理证据、拟定诉讼方案;
5、离婚诉讼中,对方同时提出多项金钱给付主张,需要逐条进行法律抗辩,降低自身法律风险;
6、离婚纠纷涉及嫁妆、小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厘清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边界。
聊城孙玉蕾律师深耕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办案多年,擅长处理二次起诉离婚、彩礼返还抗辩、生育权争议、离婚财产梳理等家事案件,提供证据整理、案情风险研判、一审全程代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能够精准拆解对方不合理的金钱给付主张,维护当事人人身权利与财产权益,帮助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六、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二次起诉离婚案件,离婚诉讼中被告同时提出彩礼返还、生育权精神损害赔偿两项金钱诉求。孙玉蕾律师准确适用婚姻法律规定,既帮助当事人成功判决离婚,又全部驳回对方两项金钱诉求,既解除当事人婚姻枷锁,又守住当事人财产权益,充分保护女性合法权益。
